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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政策解读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省商务厅 发布时间:2021-06-23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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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多次就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加强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保护作出工作部署,对优化外商投资环境,稳定外商投资预期和信心起到了积极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以下简称《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自20201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促进外商投资,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规范外商投资管理的要求,有利于推动全面开放新格局。为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商务部修订出台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以下简称《投诉办法》),于2020101日起正式实施。

为贯彻落实《投诉办法》,省商务厅起草了《安徽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皖商资发〔2021  号,简称《外资投诉工作办法》)

二、目标任务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外资工作部署,持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及时有效处理我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关注的问题,切实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稳定外商投资预期和信心,推动我省利用外资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起草过程

省商务厅在认真学习《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投诉办法》的基础上,借鉴江苏、浙江等省制定投诉工作办法的经验,形成了《安徽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通过厅公众网、外商投资企业网,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外资企业的意见,同时向各市商务局发出征求意见函。并按程序进行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形成了《安徽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送审稿)》,经2021531日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四、主要内容

安徽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共有五章、33项条款。具体如下:

(一)总则。对外商投资投诉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明确外商投诉受理范围、确立投诉工作分级负责的制度,规定省级和地方层级投诉工作机构的设置以及相应职责,明确投诉与其他救济渠道的关系。
(二)投诉的提出与受理。旨在为投诉人提供清晰的受理流程以及相关规则指引,就投诉人递交的材料、委托他人进行投诉、投诉补充材料、不予受理的情形作出相关规定,并明确投诉工作机构告知义务。
  (三)投诉处理。规定投诉协调相关工作原则、明确投诉人和被投诉人配合协助的相关义务,明确投诉协调方式,加强了投诉协调的力度,推动投诉事项协调解决。
 (四)投诉工作管理制度。就建立投诉工作档案管理、情况上报、定期督查、权益保护建议书等制度作了详细规定,加强部门和地方投诉信息交流,增强对地方投诉工作指导和督促。
(五)附则。主要规定港澳台侨投资者适用问题、保护投诉人权益、条文解释、生效时间等,在制度上与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相衔接。

五、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制定出台《外资投诉工作办法》,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外商投资合法权益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商务部《投诉办法》的重要举措,对提升外资服务水平、优化投资环境等方法起到积极作用。为确保办法相关要求落到实处,省商务厅将从以下四个方面抓好落实:

一是做好政策宣传解读。通过厅公众网发布《外资投诉工作办法》,解读其办法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同时,省商务厅将通过外商投资企业网、外资企业调研、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开展政策解读,有效帮助外商投资企业及时通过相关机制和制度解决问题和纠纷,保护其合法权益。
  二是健全投诉工作网络。省外资投诉工作机构将制定和完善投诉工作指南,进一步明确投诉受理流程,细化投诉有关工作要求,确保《外资投诉工作办法》顺利实施。同时,省商务厅将根据投诉工作分级负责的相关规定,公布省市县三级外资投诉工作机构、投诉工作流程、投诉工作方式和渠道,便利投诉人及时向所在地投诉工作机构反映问题,加快形成分级负责、高效便利的投诉工作网络。
  三是提升投诉工作人员水平。结合举办外商业务培训会议,开展投资投诉业务工作培训,向地方投诉工作机构解读《外资投诉工作办法》,提升地方投诉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建立投诉信息报送制度,定期汇总各市投诉工作信息;对地方处理投诉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加以总结推广,不断提升投诉工作水平。
  四是加强投诉工作指导督促。指导和监督地方做好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建立定期督查制度,确保投诉工作机制有效发挥作用,切实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持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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