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围绕中心工作抓好主动公开 (一)以公开强化监督管理 1.加强行政机关权力配置和运行信息公开,准确公开权责清单并动态更新,及时公开权利运行结果及依据、条件、程序等信息。按季度向社会公开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重要民生实事项目的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办公室、各科室) 2.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认真落实商务领域省定公开目录、标准和服务指南,加强信息发布,持续优化公开平台和咨询窗口建设,更加贴近群众需求。(责任单位:各科室) 二、围绕提质增效抓好政策全流程公开 (一)政策意见征集 3.建立健全政策制定公众参与、执行情况评估及公众评价机制,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政策文件,除依法依规应当保密的外,应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等方式扩大公众参与,并及时公开执行情况评估结果,激发公众参与的积极性。每年通过多形式征集公众意见不少于1次。(责任单位:办公室、各科室) (二)政策发布 4.做好存量政策文件梳理,摸清本单位政策底数,并按照文件“应入尽入”“全量入库”原则做好政策文件“集成式”公开。继续按要求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责任单位:办公室、各科室) (三)政策解读 5.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做到解读材料与文件草案同步报送。(责任单位:办公室、各科室) 6.科学确定解读范围,对涉及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重大政策文件,做到应解读尽解读。(责任单位:办公室、各科室) 7.提升解读材料质量,灵活使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体”,从社会关切的利益点、新旧政策的差异点、重要举措的创新点等方面进行解读。(责任单位:办公室、各科室) 8.合理创新解读方式,对于重点政策可运用图片、视频、动漫等解读形式加强解读效果,力戒为解读而解读、盲目追求形式新颖。(责任单位:办公室、各科室) 9.探索重大政策矩阵式解读,通过网站、新媒体、新闻发布会、政策宣讲等多种形式,拓展解读视角,延伸解读链条。(责任单位:办公室、各科室) (四)政策评议 10.政策性文件发布同时,设置政策咨询、建议与评价窗口,方便企业和群众进一步理解政策、配合执行好政策。(责任单位:办公室、各科室) 三、防范政务公开风险 (一)强化安全保密 11.加强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公开前严格审查。完善公文属性审查、信息发布审查等机制、明确责任,坚持“先审后发”“一事一审”原则,各单位信息发布同志、政务公开机构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严格落实“三级审核制”,依法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责任单位:办公室) 12.科学确定公开方式、范围和时限,坚持分类施策,综合考虑信息性质、受众、影响等因素,需要广泛知晓的全面公开到位,一定范围内知晓的在特定范围内公开。(责任单位:各科室) 13.公开后定期清理,按照“谁公开、谁清理”原则,加强对已公开的信息进行风险排查,防止信息汇聚引发风险。组织开展敏感信息专项整治,对无关、无效、不需长期保留以及涉及个人隐私等信息开展一次集中清理。(责任单位:各科室)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 14.规范答复文书,调整有关救济渠道表述。规范办理程序,主动沟通了解申请人真实需求,及时会商研判复杂疑难申请,提升答复质效,防范法律风险。强化依申请公开办理证据链管理,切实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例对行政行为的提示警示作用。(责任单位:办公室) 四、夯实政务公开基础 (一)优化公开渠道 15.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协同联动,积极拓展政务公开渠道,综合运用媒介载体,有效扩大政策传播范围。(责任单位:办公室) (二)强化队伍建设 16.分级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年度内至少参加1次业务培训。充实人员力量,为推进政务公开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责任单位:办公室) 17.加强工作调研和经验交流,组织开展专题式调研活动,学习借鉴省内外先进经验做法,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信息报送和情况交流。(责任单位:办公室) (三)完善公开机制 18.对照新时代政务公开要求,全面梳理现有工作机制,及时予以清理修订。认真做好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政策发布条例宣传贯彻和工作衔接。(责任单位:办公室) 19.分层级分领域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设置,完成目录层级整合归并,建立动态更新机制,优化展现方式。严格落实关于持续整治数字形式主义要求,公开内容应贴合栏目要求和工作实际,杜绝无效信息发布。(责任单位: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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