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宣城经开区经发局:
根据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全省商务领域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及宣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宣城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宣防办﹝2023﹞6号)文件要求,市商务局研究制定了《全市商贸领域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5月4日
抄送:省商务厅,市安委办、市消委办
全市商务领域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火灾事故教训,确保全市商务领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底,在全市组织开展商务领域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秉持“抓大防小、以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总体思路,全力坚决纠治商务领域突出火灾风险和直接造成人员伤亡的火灾隐患问题,全面提升单位本质消防安全水平,坚决防范遏制群死群伤和“小火亡人”事故,切实维护全市商务领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持续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整治重点
紧盯大型商业综合体、宾馆酒店、商场市场、大型仓储物流等重点场所和酒店(宾馆)自建房等低设防区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重点纠治违规住人、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使用大量可燃材料装修、使用可燃夹芯彩钢板分隔搭建、违规动火动焊、封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违规使用醇基燃料和瓶装液化气罐、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火栓喷淋无水等9类情形。
大型商业综合体方面,要按照属地政府统一部署,对照大型商业综合体火灾风险指南和检查指引,加强部门协作,积极邀请消防、燃气等专家组成检查组,对大型商业综合体进行一次全面“体检”,重点检查管理团队建设、网格责任细化、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等落实情况。各县市区及市本级园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督促大型商业综合体落实《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试行)》,针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和薄弱环境,及时落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
人员密集场所方面,各县市区及市本级园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深刻汲取北京长峰医院“4.18”亡人火灾事故教训,将人员密集场所作为攻坚行动的重中之重,聚焦易燃可燃装饰装修、保温材料和占堵生命通道、违规动火动焊作业、冒险施工等突出风险,以及小施工引起大事故等突出问题,督促本行业领域的单位场所落实好主体责任,5月中旬前开展一次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组织一次单位自查,找准薄弱环节,健全风险排查检查、隐患整治管控等工作台账;6月底前,各县市区及市本级园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对本行业领域的单位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及管理人开展一次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
各县市区及市本级园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商务领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切实在攻坚行动期间发现一批、整改一批直接造成人员伤亡的重大火灾风险隐患。依照职责,细化制定行业标准化管理工作方案,推广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督促商贸流通企业切实加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落实动火审批手续、规范动火操作规程,及时履行报备手续。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5月8日前)。各县市区及市本级园区商务主管部门精准评估本地区消防安全风险,找出不放心区域、薄弱环节和最突出问题,因地制宜制定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要求和措施,召开会议专题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5月9日至9月20日)。各县市区及市本级园区商务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逐家排查、建立台账、列出清单、督促整改,形成闭环管理。
(三)总结经验(9月21日至9月30日)。各县市区及市本级园区商务主管部门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谋划下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及市本级园区商务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精心组织实施,从严从细从实抓好责任措施落实。要将消防安全工作与本部门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加大消防安全检查指导力度。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区及市本级园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安徽省消防条例》《安徽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等明确的消防安全职责,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定期会商、情况通报等机制,加强对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三)强化工作督导。市商务局将派出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及市本级园区商务主管部门攻坚行动工作部署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随机抽查部分商贸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工作部署及执行不力、企业隐患整改不及时和存在重大隐患等问题进行通报。
(四)广泛开展宣传。各县市区及市本级园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深入企业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提示,提高商贸企业及员工消防安全意识。要积极宣传经验做法及典型事例,及时曝光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营造良好氛围。
各县市区及市本级园区商务主管部门攻坚行动方案请于5月8日前报市商务局;5月份起,每月18日前报送工作小结和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在检查中发现场所存在重大火灾风险隐患的,应及时填写《重大风险隐患场所登记表》(附件2)并报市商务局;9月2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联系人:张淑贞,联系电话:3036790,
邮箱:675043814@qq.com。
附件:1.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情况登记表
2.重大风险隐患场所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