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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50890/202206-00036 组配分类: 部门项目
发布机构: 市商务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2021年“宣城好物·惠聚万家”促消费活动项目费用绩效评价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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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部门项目
发布机构: 市商务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2021年“宣城好物·惠聚万家”促消费活动项目费用绩效评价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6-12
2021年“宣城好物·惠聚万家”促消费活动项目费用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2-06-12 11:40 来源:市商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1“宣城好物·惠聚万家”促消费活动项目费用

绩效评价报告

 

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年度绩效评价工作安排,我科室2021“宣城好物·惠聚万家”促消费活动项目费用开展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

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发展新格局”战略部署,根据省商务厅《“皖美消费 乐享江淮”促消费行动计划总体方案》要求,聚焦扩内需,大力实施消费提振行动

(二)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评价对象:“宣城好物·惠聚万家”促消费系列活动资金。

评价时段:20211月-2021年12月。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1.项目资金安排及执行情况

2021年安排“宣城好物·惠聚万家”促消费系列活动资金200万元,支出合计199.78万元,资金使用率为99.99%。

2.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本项目资金由市商务局申报,再经过市政府审核后,由市财政局报审批后安排资金。由市商务局安排促消费活动使用

经查阅资金拨付及使用情况,市商务局在拨付本项目资金时专款专用,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其中经过现场核查,市商务局严格按照《商务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执行,在拨付资金时,有着完善的资金拨付手续。

)项目绩效目标

“宣城好物·惠聚万家”促消费系列活动带动餐饮、家电、汽车消费,提振消费信心营造消费氛围,助力企业发展,释放消费潜力,增强商贸企业信心,促进全市消费回暖。

(五)项目完成情况

一是开展商超、餐饮、家电促消费活动。活动共发放消费券110万,商超券满100元减10元核销3248张,餐饮券满200元减30元核销714张、满500元减50元核销82张,家电券满1000元减100元核销617张、满2000元减150元核销1016张,共核销了5677张。核销总金额27.13万元,实现带动销售额42.1万元,活动杠杆率1:4。二是举办宣城“最牛一桌”菜肴评选大赛。为全面提升宣城本地菜肴品牌,弘扬本土餐饮文化,挖掘本地特色美食,促进餐饮行业消费。由宣城市酒店餐饮烹饪行业协会协办,我市举办了宣城“最牛一桌”菜肴评选大赛,活动共评选出头牌热菜14道、头牌冷菜6道、头牌面点2道。三是开展汽车消费促进专场活动。全市共39家限额以上汽车经销单位参加,活动采取先购先报先补的原则,此次汽车消费促进专场活动补贴金额为119.8万元,活动共补贴符合条件的车辆信息为599辆,每辆车补贴2000元。活动共实现带动销售额约7200万元,活动杠杆率达到1:60,有力的提振了消费行动,释放消费潜力,助力企业发展。四是开展“宣城好物·惠聚万家”——冬季服装和日用品类促消费专场活动。宣城八佰伴、宣城万达牵头组织开展冬季服装促消费专场活动,合家福台客隆超市牵头组织开展日用品类促消费专场活动。五是举办宣城市电商直播大赛,活动共吸引200余人报名参赛。经过选拔,最终选定20位参赛选手入围总决赛,评选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10名。电商直播大赛助力了乡村振兴,促进了消费提质扩容。

二、绩效评价工作基本情况

(一)评价目的及对象

本次评价的对象为2021年“宣城好物·惠聚万家”促消费活动项目费用,评价的目的主要是了解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了解活动制定及活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为日后改善促消费活动提供依据,以便更好的发挥资金的作用

(二)评价依据

1.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

2.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皖发〔201911号)

3.宣城市财政局《宣城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2020〕380号);

4.资金账册凭证等财务资料;

5.其他相关文件规定。

(三)评价体系

1.绩效评价原则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皖发〔201911号)宣城市财政局《宣城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2020〕380号)文件精神,本次绩效评价遵循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公开透明的原则。

2、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详情见附件1

    3.评价方法

评价工作采用了资料审查、现场查看、综合评价等评价方式,使用了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价法等绩效评价方法。具体做法如下:

(1)收集项目相关资料文件进行研究;

(2)了解财务制度、项目资金的拨付情况;

(3)向受补助对象发放满意度调查表,了解受补助对象的满意度。

4.评价标准

此次绩效评价指标制定采用的是计划标准和历史标准,主要是根据政府年初布置的相关任务及往年相关数据为标准制定的。

5.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规定,总分设置为100分,评价等级设置四档,分别为优、良、中、差,90分(含)以上为优,80分(含)-90分为良,60分(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四)绩效评价实施情况

1.与市商务局确定绩效评价对象;

2.与市商务局研究制订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3.市商务局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评,并提交自评报告;(详情见附件2

4.收集市商务局提供的文件资料、总结材料等。  

5.到市商务局查阅账簿资料,了解项目资金实际拨付情况。

6.经过对所掌握的有关信息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分析,形成初步结论;

7.与市商务局了解评价意见;

8.根据市商务局反馈意见综合分析并形成最终结论,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从项目“决策、过程、产出、绩效”几方面评价,2021年“宣城好物·惠聚万家”促消费活动项目费用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绩效目标设置明确,管理制度健全,资金管理和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等相关规定,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良好,达到了绩效目标预期的效果,绩效得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为优。具体评分结果见附表7。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1.项目立项(共10分,得7.5分)

(1)立项依据充分性(共5分,得2.5分)

指标主要考察内容:项目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

立项依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好物·惠聚万家”促消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宣政办秘〔2021〕18号“宣城好物·惠聚万家”促消费系列活动方案、“宣城好物·惠聚万家”——汽车消费促进专场活动方案。

评价结果:评价认为该项目立项依据部分不完善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5分。

(2)项目程序规范性(5分,得5

指标主要考察内容:项目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立项程序:本项目资金由市商务局申报,再经过审核后,由市财政局审批后安排资金。

评价结果:评价认为该项目立项规范、程序完备,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5分。

 2.绩效目标(共10分,得8分)

绩效目标明确性(共10分,得8分)

指标主要考察内容:考察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

绩效评价具体指标:详见《绩效指标设置合理性审查表》。

评价结果:评价认为,促消费活动的绩效评价指标细化、可执行,指标部分可衡量,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8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

1.资金管理(20分,得20分)

(1)资金执行率10分,得 10

指标主要考察内容:资金使用情况

资金到位情况:2021“宣城好物·惠聚万家”促消费系列活动专项资金预算200万元,全年实际执行花费199.78万元,执行率99.9%

评价结果: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为10分。

(2)资金拨付及时性(10分,得10分)

指标主要考察内容:活动资金是否及时拨付。

评价结果:促消费活动资金及时拨付兑现至相关企业,及时到位率为100%,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为10分。

2.组织实施(共15分,得15分)

(1)管理制度健全性(共7分,得7分)

指标主要考察内容:实施单位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相关制度情况:市商务局提供了《市商务局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宣城市商务局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制度及业务文件。上述制度及文件未发现违法违规情况。

评价结果:评价认为该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和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为7分。

(2)项目执行有效性(共8分,得8分)

指标主要考察内容: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

项目执行情况:通过查阅资料发现,为了保障资金安全和规范运行,市商务局严格按照预决算管理制度及会计制度的要求,完善了相关的内控制度,以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合理。项目支出手续较为完备,资金拨付经过局党组会研究通过后才拨付。

评价结果:评价认为,该项目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执行过程中未进行项目调整。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为8分。

)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共33分,得33分)

促消费活动后市场经济情况是否好于2020年(共33分,得33分)

指标主要考察内容:通过疫情期间的市场经济前后情况对比

市场经济情况:商超、餐饮、家电促消费活动带动销售额42.1万元,活动杠杆率1:4,汽车消费促进活动共实现带动销售额约7200万元,活动杠杆率达到1:60,有力的提振了消费行动,释放消费潜力,助力企业发展,电商直播大赛助力了乡村振兴,促进了消费提质扩容。

 评价结果:根据评分标准,促消费活动促进了我市消费回暖,该项指标33分。

2.社会效益(共12分,得12分)

促消费活动的社会效益

指标主要考察内容:通过考察促消费活动产生的社会效应,反映促消费活动对我市社会发展的作用。

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促消费活动释放市场需求、扩大居民消费的部署,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推进商贸行业复商复市,促进全市消费市场回暖。

评价结果:通过上述表述可知,考核已实现。根据评分标准,社会效益指标总得分为12分。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促消费活动突出“守诚信、促消费、倡低碳、惠民生”的消费环境,不仅体现了消费的主旋律,还把品质生活、绿色低碳、让利惠民等理念有机的结合在一起,营造了品牌文化和消费文化,推动了传统消费像便利消费、热点消费、安全消费等新型消费模式转型发展。

2.活动组织中,注重发挥企业的优势和作用,形成了扩消费的集聚效应,通过发放消费券等方式让利,让老百姓真正感受到了购物实惠,扩大了促消费活动的效果和影响力。

(二)存在的问题

受疫情影响,居民消费市场未完全恢复。虽然疫情防控形式持续向好,但居民消费意愿不强,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商贸流通行业客流量仍然没有完全恢复,消费增长压力较大

六、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促消费系列活动,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推进商贸行业复商复市,扩大居民消费,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促进全市消费稳步提升,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附件1:

 

2021“宣城好物·惠聚万家”促消费活动项目费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

分值

指标解释

指标说明

项目决策

20 

项目立项

10

立项依据充分性

5

项目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依据情况。

评价要点:

①项目立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2.5分);

②项目立项是否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2.5分)。

项目程序规范性

5

项目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评价要点:

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2.5分);

②审批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2.5分)。

绩效目标

10

绩效指标明确性

10

考察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5分);

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2分);

③是否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3分)。

项目过程

35

资金管理

20

资金到位率

10

通过查看资金执行数,判断资金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评价要点:

资金执行=(实际已执行资金/全年资金预算×100%。

实际已执行资金:截至评价日,实际按规定落实活动资金。

1.资金执行≥90%,得10分;

2.90%>资金执行85%,得8分;

3.资金到位率<85%,不得分。

资金拨付及时率

10

通过查看财政资金拨付凭证的审核,判断促消费活动资金拨付是否及时。

评价要点:

资金拨付及时率=已及时拨付到位的资金/应拨付的资金×100%。

已及时拨付到位的资金:已按规定时限拨付活动资金;

应拨付的资金:按规定时限应拨付活动资金;

规定拨付时限:市财政局资金拨付文件印发之日起3个月。

1.100%≥专项资金拨付及时性≥90%,得10分;

2.90%>专项资金拨付及时性≥80%,得8分;

3.专项资金拨付及时性<80%,不得分。

组织实施

15

管理制度健全性

7

考察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评价要点: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3分);

②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4分)。

项目执行有效性

8

考察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相关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4分);

②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4分)。

项目绩效

45

经济效益

33

促消费活动后市场经济情况是否好于2020

33

通过疫情期间的市场经济前后情况对比

评价要点:

促消费活动的市场经济总额是否2020年(13分);

促消费活动缴纳的税收总额是否高于2020年(10分)。

社会效益

12

促消费活动的社会效益

 

12

通过考察促消费活动产生的社会效应,反映促消费活动对我市社会发展的作用。

 

评价要点:

促消费活动是否带动了消费6分);

促消费活动是否有助于市场经济回暖6分);

总分

100

 

100

 

100

 

 

 

 

 

 

附件2

 

2021“宣城好物·惠聚万家”促消费活动项目费用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

分值

指标说明

得分

项目决策

20 

项目立项

10

立项依据充分性

5

评价要点:

①项目立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2.5分);

②项目立项是否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2.5分)。

5

项目程序规范性

5

评价要点:

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2.5分);

②审批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2.5分)。

5

绩效目标

10

绩效指标明确性

10

评价要点:

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5分);

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2分);

③是否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3分)。

10

项目过程

35

资金管理

20

资金执行

10

评价要点:

资金执行=(实际已执行资金/全年资金预算×100%。

实际已执行资金:截至评价日,实际按规定落实活动资金。

1.资金执行≥90%,得10分;

2.90%>资金执行85%,得8分;

3.资金到位率<85%,不得分。

10

资金拨付及时率

10

评价要点:

资金拨付及时率=已及时拨付到位的资金/应拨付的资金×100%。

已及时拨付到位的资金:已按规定时限拨付活动资金;

应拨付的资金:按规定时限应拨付活动资金;

规定拨付时限:市财政局资金拨付文件印发之日起3个月。

1.100%≥专项资金拨付及时性≥90%,得10分;

2.90%>专项资金拨付及时性≥80%,得8分;

3.专项资金拨付及时性<80%,不得分。

10

组织实施

15

管理制度健全性

7

评价要点: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3分);

②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4分)。

7

项目执行有效性

8

评价要点:

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4分);

②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4分)。

8

项目绩效

45

经济效益

33

促消费活动后市场经济情况是否好于2020

33

评价要点:

促消费活动的市场经济总额是否2020年(13分);

促消费活动缴纳的税收总额是否高于2020年(10分)。

33

社会效益

12

促消费活动的社会效益

 

12

评价要点:

促消费活动是否带动了消费6分);

促消费活动是否有助于市场经济回暖6分);

12

总分

100

 

100

 

100

 

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