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00032450890/202206-00036 | 组配分类: | 部门项目 |
发布机构: | 市商务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称: | 2021年“宣城好物·惠聚万家”促消费活动项目费用绩效评价报告 | 文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2-06-12 |
索引号: | 113417000032450890/202206-00036 |
组配分类: | 部门项目 |
发布机构: | 市商务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称: | 2021年“宣城好物·惠聚万家”促消费活动项目费用绩效评价报告 |
文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2-06-12 |
2021年“宣城好物·惠聚万家”促消费活动项目费用
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单位:宣城市商务局
(加盖公章)
2022年4月29日
目 录
附件1:2021年“宣城好物·惠聚万家”促消费项目费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附件2:2021年“宣城好物·惠聚万家”促消费活动项目费用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2021年“宣城好物·惠聚万家”促消费活动项目费用
绩效评价报告
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年度绩效评价工作安排,我科室2021年“宣城好物·惠聚万家”促消费活动项目费用开展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发展新格局”战略部署,根据省商务厅《“皖美消费 乐享江淮”促消费行动计划总体方案》要求,聚焦扩内需,大力实施消费提振行动。
评价对象:“宣城好物·惠聚万家”促消费系列活动资金。
评价时段:2021年1月-2021年12月。
(三)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1.项目资金安排及执行情况
2021年安排“宣城好物·惠聚万家”促消费系列活动资金200万元,支出合计199.78万元,资金使用率为99.99%。
本项目资金由市商务局申报,再经过市政府审核后,由市财政局报审批后安排资金。由市商务局安排促消费活动使用。
经查阅资金拨付及使用情况,市商务局在拨付本项目资金时专款专用,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其中经过现场核查,市商务局严格按照《商务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执行,在拨付资金时,有着完善的资金拨付手续。
“宣城好物·惠聚万家”促消费系列活动带动餐饮、家电、汽车消费,提振消费信心,营造消费氛围,助力企业发展,释放消费潜力,增强商贸企业信心,促进全市消费回暖。
一是开展商超、餐饮、家电促消费活动。活动共发放消费券110万,商超券满100元减10元核销3248张,餐饮券满200元减30元核销714张、满500元减50元核销82张,家电券满1000元减100元核销617张、满2000元减150元核销1016张,共核销了5677张。核销总金额27.13万元,实现带动销售额42.1万元,活动杠杆率1:4。二是举办宣城“最牛一桌”菜肴评选大赛。为全面提升宣城本地菜肴品牌,弘扬本土餐饮文化,挖掘本地特色美食,促进餐饮行业消费。由宣城市酒店餐饮烹饪行业协会协办,我市举办了宣城“最牛一桌”菜肴评选大赛,活动共评选出头牌热菜14道、头牌冷菜6道、头牌面点2道。三是开展汽车消费促进专场活动。全市共39家限额以上汽车经销单位参加,活动采取先购先报先补的原则,此次汽车消费促进专场活动补贴金额为119.8万元,活动共补贴符合条件的车辆信息为599辆,每辆车补贴2000元。活动共实现带动销售额约7200万元,活动杠杆率达到1:60,有力的提振了消费行动,释放消费潜力,助力企业发展。四是开展“宣城好物·惠聚万家”——冬季服装和日用品类促消费专场活动。宣城八佰伴、宣城万达牵头组织开展冬季服装促消费专场活动,合家福台客隆超市牵头组织开展日用品类促消费专场活动。五是举办宣城市电商直播大赛,活动共吸引200余人报名参赛。经过选拔,最终选定20位参赛选手入围总决赛,评选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10名。电商直播大赛助力了乡村振兴,促进了消费提质扩容。
本次评价的对象为2021年“宣城好物·惠聚万家”促消费活动项目费用,评价的目的主要是了解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了解活动制定及活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为日后改善促消费活动提供依据,以便更好的发挥资金的作用。
1.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
2.《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皖发〔2019〕11号)
3.宣城市财政局《宣城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绩〔2020〕380号);
4.资金账册凭证等财务资料;
5.其他相关文件规定。
1.绩效评价原则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皖发〔2019〕11号)、宣城市财政局《宣城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绩〔2020〕380号)文件精神,本次绩效评价遵循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公开透明的原则。
2、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详情见附件1)
3.评价方法
评价工作采用了资料审查、现场查看、综合评价等评价方式,使用了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价法等绩效评价方法。具体做法如下:
(1)收集项目相关资料文件进行研究;
(2)了解财务制度、项目资金的拨付情况;
(3)向受补助对象发放满意度调查表,了解受补助对象的满意度。
4.评价标准
此次绩效评价指标制定采用的是计划标准和历史标准,主要是根据政府年初布置的相关任务及往年相关数据为标准制定的。
根据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规定,总分设置为100分,评价等级设置四档,分别为优、良、中、差,90分(含)以上为优,80分(含)-90分为良,60分(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1.与市商务局确定绩效评价对象;
2.与市商务局研究制订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3.市商务局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评,并提交自评报告;(详情见附件2)
4.收集市商务局提供的文件资料、总结材料等。
5.到市商务局查阅账簿资料,了解项目资金实际拨付情况。
6.经过对所掌握的有关信息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分析,形成初步结论;
7.与市商务局了解评价意见;
8.根据市商务局反馈意见综合分析并形成最终结论,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从项目“决策、过程、产出、绩效”几方面评价,2021年“宣城好物·惠聚万家”促消费活动项目费用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绩效目标设置明确,管理制度健全,资金管理和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等相关规定,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良好,达到了绩效目标预期的效果,绩效得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为优。具体评分结果见附表7。
1.项目立项(共10分,得7.5分)
(1)立项依据充分性(共5分,得2.5分)
指标主要考察内容:项目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
立项依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好物·惠聚万家”促消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宣政办秘〔2021〕18号)、“宣城好物·惠聚万家”促消费系列活动方案、“宣城好物·惠聚万家”——汽车消费促进专场活动方案。
评价结果:评价认为该项目立项依据部分不完善,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5分。
(2)项目程序规范性(共5分,得5分)
指标主要考察内容:项目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立项程序:本项目资金由市商务局申报,再经过审核后,由市财政局审批后安排资金。
评价结果:评价认为该项目立项规范、程序完备,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5分。
2.绩效目标(共10分,得8分)
绩效目标明确性(共10分,得8分)
指标主要考察内容:考察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
绩效评价具体指标:详见《绩效指标设置合理性审查表》。
评价结果:评价认为,促消费活动的绩效评价指标细化、可执行,指标部分可衡量,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8分。
1.资金管理(共20分,得20分)
(1)资金执行率(共10分,得 10分)
指标主要考察内容:资金使用情况。
资金到位情况:2021“宣城好物·惠聚万家”促消费系列活动专项资金预算200万元,全年实际执行花费199.78万元,执行率99.9%。
评价结果: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为10分。
(2)资金拨付及时性(共10分,得10分)
指标主要考察内容:活动资金是否及时拨付。
评价结果:促消费活动资金及时拨付兑现至相关企业,及时到位率为100%,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为10分。
2.组织实施(共15分,得15分)
(1)管理制度健全性(共7分,得7分)
指标主要考察内容:实施单位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相关制度情况:市商务局提供了《市商务局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宣城市商务局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制度及业务文件。上述制度及文件未发现违法违规情况。
评价结果:评价认为该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和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为7分。
(2)项目执行有效性(共8分,得8分)
指标主要考察内容: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
项目执行情况:通过查阅资料发现,为了保障资金安全和规范运行,市商务局严格按照预决算管理制度及会计制度的要求,完善了相关的内控制度,以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合理。项目支出手续较为完备,资金拨付经过局党组会研究通过后才拨付。
评价结果:评价认为,该项目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执行过程中未进行项目调整。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为8分。
1.经济效益(共33分,得33分)
促消费活动后市场经济情况是否好于2020年(共33分,得33分)
指标主要考察内容:通过疫情期间的市场经济前后情况对比。
市场经济情况:商超、餐饮、家电促消费活动带动销售额42.1万元,活动杠杆率1:4,汽车消费促进活动共实现带动销售额约7200万元,活动杠杆率达到1:60,有力的提振了消费行动,释放消费潜力,助力企业发展,电商直播大赛助力了乡村振兴,促进了消费提质扩容。
评价结果:根据评分标准,促消费活动促进了我市消费回暖,该项指标33分。
促消费活动的社会效益
指标主要考察内容:通过考察促消费活动产生的社会效应,反映促消费活动对我市社会发展的作用。
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促消费活动释放市场需求、扩大居民消费的部署,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推进商贸行业复商复市,促进全市消费市场回暖。
评价结果:通过上述表述可知,考核已实现。根据评分标准,社会效益指标总得分为12分。
1.促消费活动突出“守诚信、促消费、倡低碳、惠民生”的消费环境,不仅体现了消费的主旋律,还把品质生活、绿色低碳、让利惠民等理念有机的结合在一起,营造了品牌文化和消费文化,推动了传统消费像便利消费、热点消费、安全消费等新型消费模式转型发展。
2.活动组织中,注重发挥企业的优势和作用,形成了扩消费的集聚效应,通过发放消费券等方式让利,让老百姓真正感受到了购物实惠,扩大了促消费活动的效果和影响力。
受疫情影响,居民消费市场未完全恢复。虽然疫情防控形式持续向好,但居民消费意愿不强,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商贸流通行业客流量仍然没有完全恢复,消费增长压力较大
六、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促消费系列活动,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推进商贸行业复商复市,扩大居民消费,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促进全市消费稳步提升,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附件1:
2021年“宣城好物·惠聚万家”促消费活动项目费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项目决策 |
20 |
项目立项 |
10 |
立项依据充分性 |
5 |
项目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依据情况。 |
评价要点: ①项目立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2.5分); ②项目立项是否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2.5分)。 |
项目程序规范性 |
5 |
项目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
评价要点: 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2.5分); ②审批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2.5分)。 |
||||
绩效目标 |
10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10 |
考察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评价要点: 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5分); 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2分); ③是否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3分)。 |
||
项目过程 |
35 |
资金管理 |
20 |
资金到位率 |
10 |
通过查看资金执行数,判断资金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评价要点: 资金执行率=(实际已执行资金/全年资金预算)×100%。 实际已执行资金:截至评价日,实际按规定落实活动资金。 1.资金执行率≥90%,得10分; 2.90%>资金执行率≥85%,得8分; 3.资金到位率<85%,不得分。 |
资金拨付及时率 |
10 |
通过查看财政资金拨付凭证的审核,判断促消费活动资金拨付是否及时。 |
评价要点: 资金拨付及时率=已及时拨付到位的资金/应拨付的资金×100%。 已及时拨付到位的资金:已按规定时限拨付活动资金; 应拨付的资金:按规定时限应拨付活动资金; 规定拨付时限:市财政局资金拨付文件印发之日起3个月。 1.100%≥专项资金拨付及时性≥90%,得10分; 2.90%>专项资金拨付及时性≥80%,得8分; 3.专项资金拨付及时性<80%,不得分。 |
||||
组织实施 |
15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7 |
考察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
评价要点: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3分); ②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4分)。 |
||
项目执行有效性 |
8 |
考察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相关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
评价要点: 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4分); ②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4分)。 |
||||
项目绩效 |
45 |
经济效益 |
33 |
促消费活动后市场经济情况是否好于2020年 |
33 |
通过疫情期间的市场经济前后情况对比。 |
评价要点: ①促消费活动的市场经济总额是否好于2020年(13分); ②促消费活动缴纳的税收总额是否高于2020年(10分)。 |
社会效益 |
12 |
促消费活动的社会效益
|
12 |
通过考察促消费活动产生的社会效应,反映促消费活动对我市社会发展的作用。
|
评价要点: ①促消费活动是否带动了消费(6分); ②促消费活动是否有助于市场经济回暖(6分); |
||
总分 |
100 |
|
100 |
|
100 |
|
|
附件2:
2021年“宣城好物·惠聚万家”促消费活动项目费用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说明 |
得分 |
项目决策 |
20 |
项目立项 |
10 |
立项依据充分性 |
5 |
评价要点: ①项目立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2.5分); ②项目立项是否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2.5分)。 |
5 |
项目程序规范性 |
5 |
评价要点: 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2.5分); ②审批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2.5分)。 |
5 |
||||
绩效目标 |
10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10 |
评价要点: 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5分); 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2分); ③是否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3分)。 |
10 |
||
项目过程 |
35 |
资金管理 |
20 |
资金执行率 |
10 |
评价要点: 资金执行率=(实际已执行资金/全年资金预算)×100%。 实际已执行资金:截至评价日,实际按规定落实活动资金。 1.资金执行率≥90%,得10分; 2.90%>资金执行率≥85%,得8分; 3.资金到位率<85%,不得分。 |
10 |
资金拨付及时率 |
10 |
评价要点: 资金拨付及时率=已及时拨付到位的资金/应拨付的资金×100%。 已及时拨付到位的资金:已按规定时限拨付活动资金; 应拨付的资金:按规定时限应拨付活动资金; 规定拨付时限:市财政局资金拨付文件印发之日起3个月。 1.100%≥专项资金拨付及时性≥90%,得10分; 2.90%>专项资金拨付及时性≥80%,得8分; 3.专项资金拨付及时性<80%,不得分。 |
10 |
||||
组织实施 |
15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7 |
评价要点: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3分); ②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4分)。 |
7 |
||
项目执行有效性 |
8 |
评价要点: 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4分); ②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4分)。 |
8 |
||||
项目绩效 |
45 |
经济效益 |
33 |
促消费活动后市场经济情况是否好于2020年 |
33 |
评价要点: ①促消费活动的市场经济总额是否好于2020年(13分); ②促消费活动缴纳的税收总额是否高于2020年(10分)。 |
33 |
社会效益 |
12 |
促消费活动的社会效益
|
12 |
评价要点: ①促消费活动是否带动了消费(6分); ②促消费活动是否有助于市场经济回暖(6分); |
12 |
||
总分 |
100 |
|
100 |
|
100 |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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