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或项目名称:“宣城好物·惠聚万家”促消费活动专项资金
政策或项目单位:市商务局
主管部门:市商务局
评估组/评估机构(章):
评估日期:
一、评估对象
项目名称为“宣城好物·惠聚万家”促消费活动专项资金。此项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宣城市促消费活动工作。
二、事前绩效评估的基本情况
评估程序:1.确定评估对象,“宣城好物·惠聚万家”促消费活动专项资金。2.成立评估组,评估组成员包括局领导、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3.制定评估方案,按照评估对象概况、评估依据和目的、评估组织和方法、评估内容与重点等制定评估方案。
评估方式、方法:采用召开座谈会方式及对比分析法进行评估。
三、评估内容和结论
(一)立项必要性。
1.主要的立项依据。
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发展新格局”战略部署,根据省商务厅《“皖美消费 乐享江淮”促消费行动计划总体方案》要求,聚焦扩内需,大力实施消费提振行动。
2.政策和项目的现实需求。
餐饮、零售等行业受疫情影响冲击较大,为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促进全市消费稳步提升,拟在全市组织开展以“宣城好物 惠聚万家”为主题的促消费活动,结合我市消费特点,活动围绕扩大新型消费、大宗消费、餐饮消费等,通过“统一名称、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大众参与”模式,强化市县联动、部门协同。
3.服务对象或受益对象。
本项目无确定的服务对象或受益对象,“宣城好物 惠聚万家”促消费活动有利于持续挖掘消费热点,助力餐饮、零售等企业发展。
4.可替代性。
促消费活动申创工作由政府部门牵头,项目属于非竞争领域,具有公益性属性,应由本级财政保障。
(二)投入经济性。
1.餐饮消费专场活动。线上通过支付宝发放餐饮消费券,消费券面值分别为30元6000张、50元2400张,共计30万元。线下举办“最牛一桌”菜肴评选大赛,预计10万元。
2.家电销售专场活动。线上通过支付宝发放家电消费券,消费券面值分别为100元900张、150元1400张,共计30万元。线下举办家电下乡活动,现场发放50元、100元和150元纸质消费抵用券各200张,每场活动发放600张,四场合计2400张,共计24万元。
3.生活用品消费专场活动。线上通过支付宝发放商超消费券,消费券面值为10元,发放5万张,合计50万元。线下开展消费品下乡活动,社区每场活动发放1000张消费券(现场发放10元纸质消费抵用券),四场合计4000张,共计4万元;乡镇每场活动发放2000张消费券(现场发放10元纸质消费抵用券),四场合计8000张,共计8万元。
4.汽车消费促进专场活动。此次汽车消费促进专场活动补贴金额为120万元,补贴总数量为600辆,补贴2000元/辆。
(三)绩效目标合理性。(详见附件1)
1.中期目标和年度目标:释放市场需求、扩大居民消费,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促进全市消费市场回暖,帮助企业拓宽销售渠道,拉动消费需求。
2.产出指标:1.质量指标:通过促消费活动的开展,释放全市消费需求,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2.时效指标:按时完成促销活动活动。
3.效益指标:1.经济效益指标:提高商贸企业营业额,促进地方财税增收。2.社会效益指标:增强商贸企业信心,促进全市消费回暖。3.可持续影响指标:持续提振消费信心,营造消费氛围。
(四)实施方案可行性。
活动由市政府主办,市商务局承办,项目是有具体的操作方案或实施细则,明确的责任主体和责任人。
(五)筹资合规性。
1.财政性资金支持方式及相关配套经费保障活动的可行性。
2.如果有负债,是否符合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相关规定。
3.按规定需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和债务风险评估的,应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和债务风险评估。
(六)总体结论。
持续开展促消费活动,能提振消费信心,促进全市消费,助力商贸企业发展。
四、评估的相关建议
“宣城好物·惠聚万家”促消费活动能释放全市消费需求,助力企业发展,促进地方财税增收,请财政部门在年度预算批复时予以优先考虑。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六、评估人员签名
七、附件材料
1.“皖美消费 乐享江淮”促消费行动计划总体框架方案(建议稿)
2.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好物·惠聚万家”促消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宣政办秘〔2021〕18号)
3.“宣城好物·惠聚万家”促消费系列活动方案
4.“宣城好物·惠聚万家”——汽车消费促进专场活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