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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50890/201906-00001 组配分类: 制度文件
发布机构: 市商务局 主题分类: 其他 / 其它
名称: 市区蔬菜直销点建设管理制度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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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制度文件
发布机构: 市商务局
主题分类: 其他 / 其它
名称: 市区蔬菜直销点建设管理制度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6-13
市区蔬菜直销点建设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9-06-13 00:00 来源:市商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场地建设要求

  1. 经营场所应以符合规划、建设要求的商业建筑为主,位置尽量选建在小区出入口附近,交通便利,便于居民购物。
  2. 经营场所应尽量建在居民小区内,以现有的网点房、门头房和符合规划、建设要求的空闲场地为主,位置尽量选建在小区出入口附近,交通便利,便于居民购物。
  3. 经营场所附近不得存在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水体、烟雾、粉尘等污染源,不得有生产或存贮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场所。

(二)设施设备要求

  1. 经营场所应统一装饰风格,统一门店名称和形象标识,统一管理制度,统一标价牌(签),统一公示监督电话,统一加挂市区直销菜点牌匾。为便于通行和停泊,市区直销菜点配送车须选用蓝色牌照的小型车辆,具备条件的企业,应使用冷藏车,并统一加挂“市区直销菜点配送车”标识。
  2. 经营场所应为固定建筑或制式设施,符合国家建筑、安全、消防等要求。按超市标准配套建设的蔬菜直销点,其蔬菜直销部分经营面积应不少于30平方米。
  3. 经营场所内铺设防滑、防水、易清洁地砖,内墙及天花板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防霉涂料及阻燃材料,场内空间应通透、明亮,能随时换气通风、符合卫生要求。
  4. 经营场所内具备良好的给排水、供电、营业、消防和卫生等设施,有条件的可以增加制冷空调设备。面积利用合理,符合消防疏散要求。
  5. 经营场所内摊位柜台应按不同品种类别经营需要统一制作,规范整齐,美观实用,统一悬挂标牌。应根据经营商品的种类和数量配置相应的冷藏冷冻设施和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加工设备。

(三)经营管理要求

  1. 蔬菜直销点应以销售果蔬、肉蛋、豆制品、水产品、面包主食及熟食制品等六类生鲜为主,兼营粮油、调味品等。蔬菜直销点不得销售活禽。  
  2. 蔬菜直销点每日经销蔬菜应在20个品种以上,蔬菜上柜前应加工整理,分类陈列,开架售卖。
  3. 加强食品安全和卫生监管,生熟食品要分开,经营食品柜台、器皿和切割用具等应每天清洗、消毒,保持干净、卫生、整洁。同时,在醒目处悬挂有关规章制度。

(四)质量价格要求

  1. 经营场所内商品进货应向供货商索取产品的来源地证明、质量认证书或商品检验检测合格证,确保商品质量安全。
  2. 经营场所内应统一使用电子计量器具,并定期校验,场内出入口附近可设置顾客使用的公平秤。
  3. 商品应明码标价。内容真实,货签对位,标识醒目,无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蔬菜、肉、粮、油、蛋等主要农产品销售价格应低于周边农贸市场同品种零售均价,并在市场蔬菜价格发生异常波动时,承担保障供应、平抑价格的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