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是监督的前提和基础,实行政务公开,可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供更加优质公共服务,可以更好促进业务开展,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发展环境,树立部门良好形象。针对政务公开工作,应做好以下“三要”:
一是信息公开要全面。政务公开要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科室围绕群众关切事项,做好民生项目和资金拨付完成情况、商务民生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所有公开的信息要及时、完整、有效。
二是网上查询要便捷。充分利用网络媒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公开透明的基本要求,将信息进行全面网上公开。广大群众可以利用电脑、手机等,随时随地查询相关信息,知晓并掌握了涉及自身利益的政策法规、政策补偿,彻底解决了群众的后顾之忧。
三是学习培训要强化。积极学习外单位好的经验做法,把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全局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强化督查考核,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意见文件的分解任务,要求全局每月公开信息不少于70条,并进行测评考核。同时,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和目标考核,并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效能考核等有效衔接,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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