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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5年第二季度全市房屋市政工程监督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23 16:01 信息来源:市住建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建管函〔2025〕59号

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中心城区各在建项目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监督管理,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企业市场行为,做好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确保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形势平稳有序,根据《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皖安办〔2025〕2号)、《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皖安〔2025〕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措施》(建质〔2023〕4号)、《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宣城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通知》(建管2024〕79号)、《关于印发<宣城市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宣安办〔2025〕10号)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开展2025年第二季度全市房屋市政工程监督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主要内容

(一)工程质量管理

1.工程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贯彻落实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强制性标准规范情况,安徽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技术规程》实施情况,预拌混凝土使用质量管控情况,住宅工程“业主开放日”、分户验收制度落实情况,建设单位质量首要责任落实情况等。

2.建筑节能质量。落实《安徽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光伏建筑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情况,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利用的设计审查情况,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暨建筑节能保温材料质量管控和施工质量管理情况等。

(二)安全生产管理

1.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制定和任务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风险管控落实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等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到岗履职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宣城市房屋市政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日志》执行情况,《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落实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危大工程管理。基坑、模板支撑、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实体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和设备设施节后维保检查落实情况。

3.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制定专项方案情况,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现场防护和通风检测等设施设备落实情况,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落实情况,对地下室、消防水池、地下管道等重点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4.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情况,灭火器、消火栓设置情况,焊接、切割、加热等动火作业审批情况,生活区等临时用房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情况,生活区感烟火灾探测器(具有报警功能)设置情况;《宣城市建筑施工动火作业安全操作指南》执行情况;消防工程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和实体施工质量情况。

5.防汛排涝工作。建筑工地防汛排涝应急预案编制,防汛人员和防汛抢险物资配备,汛期安全排查等情况。

6.建筑施工扬防治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落实情况,出入口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落实情况。

7.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事故预防。施工现场预防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制定情况,高处作业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情况,临边、洞口、脚手架、各类操作平台等实体防护情况,安全防护用品、用具佩戴和使用情况。

(三)建筑市场行为及实名制管理

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落实情况,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实名制考勤和到岗履职情况,建筑市场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等情况,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工资专用账户、按月核实拨付人工费用、分包单位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等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情况等。

二、时间安排

企业自查时间:2025年5月23日至6月2日

主管部门检查时间:2025年6月3日至6月18日

市住建局督查时间:2025年616日至6月25日

三、督查检查

市中心城区房屋市政工程由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市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处组织检查,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园区内房屋市政工程监督检查。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辖区内房屋市政工程检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成立督查组,对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宁国市、绩溪县房屋市政工程开展督查,宣州区(宣州经济开发区)、郎溪县、广德市、泾县、旌德县进行交叉互查(详见附表),请相关县(市、区)及园区做好配合工作,不再另行发文。

四、工作要求

(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规范建筑市场行为,要高度重视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扬尘防治等工作,深刻汲取近期有关事故教训,严防管理人员不履职、作业人员不教育、隐患排查不到位等责任落实不到位情况。项目建设单位要牵头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于6月3日前形成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签审的自查报告和检查记录留存项目部备查。

(二)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高度重视,提前谋划部署,认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各方责任主体严格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对检查发现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责令停工整改;对整改不力的相关责任单位严肃处理,确保我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形势稳定。

(三)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6月20日前将检查情况通过政府协同办公系统(OA)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附表:2025年第二季度督查及县(市、区)互查分工表

 

                                                                                                   2025年5月22日   

 


   

  抄送: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市安委办、市大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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