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资讯中心 > 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2025年宣城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参与商户和回收企业的公告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5-03-07 09:31
[字体:  ]

根据《安徽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现就做好我市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参与商户及回收企业征选工作公告如下:

一、参与商户报名条件

(一)申报条件

参与商户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的从事电动自行车销售的商户。

2.遵从本次补贴统一规范和要求,能够与省服务平台对接完成补贴商品信息上传、交易收单和支付等工作。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独立对公账户和开具税务发票的能力;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具有完善的进货、销售、回收管理台账。

4.管理运营规范,诚信经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报名材料

1.参与商户报备表;

2.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或经营者身份证(正反面),有多个门店的需提供各门店营业执照;

3.宣城市内实体门店照片(门头+内部照片各1张)、门店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

4.银行对公账户开户许可证;

5.财务会计制度、2024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2025年新成立的商户提供成立以来的月度财务报表;

6.2024年四季度纳税相关凭证,2025年新成立的商户提供成立以来纳税相关凭证;

7.具有完善的进货、销售、回收管理台账相关支撑资料;

8.信用安徽网站下载企业信用报告或公开信用信息查询截图;

9.商户与参与本次活动的回收企业签订的回收协议;

10.参与商户承诺书。

二、参与回收企业报名条件

(一)申报条件

参与回收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并已完成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或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2.依法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及排污许可手续。

3.具有与老旧电动自行车回收拆解规模相匹配的人员、设施设备;对拆卸产生的各类产物和固体废弃物应分类贮存,废铅酸蓄电池、废线路板等危险废物的贮存场所应符合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锂离子蓄电池的贮存场所应采用实体隔墙与其他区域分隔,并设置独立式感烟火灾报警器等。

4.与具备废铅酸蓄电池利用资质的企业和锂离子蓄电池综合利用企业签订合作协议,确保老旧蓄电池规范处置。

5.具有信息化管理系统,详细记录回收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数量、种类、处理等信息,做到老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来源、去向可查询。

6.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生产经营正常,管理制度健全。

(二)报名材料

1.参与回收企业报备表;

2.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或经营者身份证(正反面);

3.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或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

4.环境影响评价及排污许可手续资料;

5.符合申报条件第3项要求的相关支撑资料;

6.与具备废铅酸蓄电池利用资质的企业和锂离子蓄电池综合利用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合作企业资质有关资料;

7.信息化管理系统相关证明材料;

8.信用安徽网站下载企业信用报告或公开信用信息查询截图;

9.企业相关管理制度;

10.参与回收企业承诺书。

三、申报流程

1.参与商户和回收企业自主向营业执照注册地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相关资料;

2.各县市区及市本级园区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属地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联合审核,初审通过的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不少于3天);

3.公示无异议后,原则上每月15-17日各县市区及市本级园区将推荐函、联审、公示材料(纸质盖章版1份)及参与商户和回收企业材料(纸质盖章版1份+电子扫描件1份)报送至市商务局;

4.市商务局委托第三方对资料进行审核并征求市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意见,复审通过后报省商务厅并同时提供省服务平台,由省服务平台对接商户做好入驻工作。

四、相关要求

1.参加以旧换新活动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应具有符合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合格证、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

2.参与以旧换新补贴车型不得先涨价再补贴,销售价格不高于前1个月内同款产品的平均成交价格。

3.参与商户要做好补贴活动政策宣传,统一使用国家“消费品以旧换新标识”,在店铺明显位置张贴政策补贴示意图。及时妥善处理好消费者咨询和投诉。参与商户应做到补贴商品明码标价、注明政府补贴优惠,公开老旧电动自行车回收价格和去向,做到政策图解、价格公示、监督电话、承诺书“四上墙”。

4.参与商户不得伪造冒用证书,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旧充新、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不捆绑、搭售,不拆分发票、虚开发票、凑单开票以及“退货不退补”“一车多卖”,不得以任何形式骗取套取补贴资金,不得非法拆解回收的旧车,如有上述行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法律责任。

5.参与回收企业要及时回收合作商户的老旧车辆,做到“一日一清”。规范拆解老旧车辆,回收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及自带的锂离子蓄电池、铅酸蓄电池规范移交给拆解或综合利用企业安全储存并专业处置,确保不流入二手市场。

6.参与商户和回收企业要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监督,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开展补贴政策的审计、绩效评价等。

7.活动期间,如发现参与商户、回收企业不履行相关承诺、服务问题突出、违法违规等行为,将采取取消活动资格、向社会公示等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五、咨询电话

1.各县市区和园区咨询电话

序号

地区

以旧换新业务咨询热线

消费者举报投诉热线

1

宣州区

0563-3018515

12315

2

郎溪县

0563-7029940

12315

3

广德市

0563-6818018

12315、12345

4

宁国市

0563-4016062

12315

5

泾县

0563-5022566

12315

6

绩溪县

0563-8156309

0563-8169137

7

旌德县

0563-8601503

12315

8

宣城经开区

0563-2626927

0563-3022768

9

宣城现代产业园

0563-3365309

12315

10

宣城银联

95516、0563-3012348

2.市级咨询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 0563-3023756

消费者举报投诉热线 0563-12315

本公告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未尽事项按照《2025年安徽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执行,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