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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选宣城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参与商户、回收企业的公告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4-10-15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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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安徽省商务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等文件的通知》(皖商流通〔2024〕86号)要求,我市就征选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参与商户、回收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参与商户至少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的从事电动自行车销售、在安徽省内具有实体门店的商户。

2.具备补贴资金垫付能力,愿意与省服务平台对接完成补贴商品信息上传、交易收单和支付等工作。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独立对公账户和开具税务发票的能力。

4.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具有完善的进货、销售管理台账;承诺按要求提供补贴实施期间相关台账资料。

5.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承诺将回收的老旧电动自行车整车(含蓄电池)交售参与本次活动的回收企业。

7.承诺按照补贴政策要求,及时上传有关资料,严格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承诺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

8.管理运营规范,诚信经营。承诺不以任何形式骗取套取补贴资金,不虚标价格、变相涨价,不销售假货、以次充好,不强制捆绑、搭售等,如有上述行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9.承诺活动期间按照商务部门要求制作和张贴相关宣传资料;制作并张贴参与商品标价牌,标明政府补贴优惠等信息; 承诺按要求提供活动期间产品销售及以旧换新有关情况。

10.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次补贴规则,落实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监督。

(二)参与的回收企业至少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并已完成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或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2.依法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及排污许可手续。

3.具有与老旧电动自行车回收拆解规模相匹配的人员、设施设备;对拆卸产生的各类产物和固体废弃物应分类贮存,废铅酸蓄电池、废线路板等危险废物的贮存场所应符合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锂离子蓄电池的贮存场所应采用实体隔墙与其他区域分隔,并设置独立式感烟火灾报警器等。

4.与具备废铅酸蓄电池利用资质的企业和锂离子蓄电池综合利用企业签订合作协议,确保老旧蓄电池规范处置。

5.具有信息化管理系统,详细记录回收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及畜电池数量、种类、处理等信息,并做到老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来源、去向可查询。

6.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未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生产经营正常,管理制度健全。

8.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次补贴活动要求,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监督,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开展补贴政策的审计、绩效评价等。

二、申报材料

(一)参与商户

1. 参与商户报备表(附件2);

2. 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或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3. 实体门店门头和店内景照片各1张、门店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

4. 2023年度、2024年上半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

5. 2023年度、2024年上半年缴纳税收的凭证或免税证明;

6. 具有完善的进货、销售管理台账相关支撑资料;

7. 商户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记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或在信用安徽网站下载企业信用报告;

8. 商户与参与回收企业签订的回收协议,商户自行开展回收业务的提供回收相关资质材料;

9. 参与商户承诺书(附件4);

10. 参与商品报备表(附件3)。

(二)参与回收企业

1.参与回收企业报备表(附件5);

2.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或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3.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或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

4.环境影响评价及排污许可手续资料;

5.符合《细则》第十九条第(三)项要求的相关支撑资料;

6.与具备废铅酸蓄电池利用资质的企业和锂离子蓄电池综合利用企业签订合作协议的复印件,合作企业资质有关资料;

7.信息化管理系统相关证明材料;

8.商户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记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安徽网站下载企业信用报告;

9.参与回收企业承诺书(附件6)。

上述资料统一用A4纸打印并按顺序装订、加盖公章(其中参与商品报备表需商户和县市区和市本级园区商务主管部门均盖章)。

三、申报流程

活动期间,对参与回收企业、参与商户和商品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各地可组织有意向的回收企业、商户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活动结束前,按流程报名。

(一)单位自主报名。符合条件的参与商户、回收企业按照《细则》及本通知要求,准备申报资料(商品清单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其他纸质资料一式两份),并向所在县市区和市本级园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

(二)县级初审。各县市区和市本级园区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属地发改、工信、财政、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参与商户、回收企业报送资料进行联审,并对符合条件的商户、回收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通过后将部门推荐函、联审材料、公示材料及企业申报材料报市商务局。

(三)市级审核。市商务局会同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对各地推荐参与商户、回收企业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报省商务厅备案并提供省服务平台。

四、咨询电话

1.商务主管部门

宣城市商务局:0563-3038067

宣州区商务局:0563-3018515

郎溪县商务局:0563-7029940

广德市商务局:0563-6018018

宁国市商务局:0563-4016062

泾县科技商务工信局:0563-5022566

绩溪县科技商务工信局:0563-8156309

旌德县科技商务工信局:0563-8601503

宣城经开区经发局:0563-2626927

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0563-3365309

2.银联(云闪付):95516。

2024年宣城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参与商户名单(持续更新 

序号

参与商户名称

门店名称

经营品牌

门店地址

所在县市区

1

宣城市卓信电动车销售有限公司

宣城爱玛

爱玛

宣城市宣州区宛陵路山城名居商业B段幢1-9室

宣州区

 

2024年宣城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参与回收企业名单(持续更新

序号

回收企业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所在县市区

1

宣城市亚夏报废车辆回收有限公司

宣城市宣州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昭亭北路以西、麒麟大道以北

吴亮

0563-2625619

宣州区

2

安徽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宣城市郎溪县新发镇工业园区大道7号

任龙涛

13161633860

郎溪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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