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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第三季度在建工程项目标后履约专项检查的函

作者:市公管局 发布时间:2023-09-12 11:15 信息来源:市公管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各相关单位:

加强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管理,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诚信履约,根据《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检查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我局决定组织开展市本级在建工程项目2023年第季度标后履约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检查小组成员

标后履约专项检查组由市公管局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检查人员

二、检查范围、方式

检查组随机选取市本级(含各类园区)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三、检查时间

9中旬至下旬(具体时间由检查组确定,不另行通知被检查单位)。

四、检查内容

1.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情况

2.是否依据投标承诺组施工项目部、监理部

3.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与投标文件是否一致及到岗履职情况,人员变更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4.关键岗位人员广域网考勤是否合格(如有);

5.建设单位是否建立监理、施工单位考勤制度,相关考勤记录是否齐全;

6.招、投标文件约定的其他内容

7.相关政策宣传。

五、检查要求

各方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标后履约检查工作,项目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须在现场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检查资料(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监理合同、人员资质证书等)。

六、检查结果处理

对检查发现标后履约存在问题的,将严格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宣公管202146号)及其不良行为认定标准,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并通报。对有严重违规行为的单位以及相关责任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联系人:吕文军  联系电话:0563-3033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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