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科商经信局召开餐饮企业燃气专项整治推进会,城区五十余家餐饮企业参加。 会上局分管领导宣读了《泾县城镇餐饮场所安全燃气使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和《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整治“百日行动”督查方案》。
会议要求,各餐饮单位燃气使用场所,要抓紧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原则,使用合格正规的气源、气瓶和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器具以及连接管、调压阀等配件;要与正规瓶装液化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自觉接受供气企业的技术指导和相关部门的检查;要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要认真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对燃气设施设备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该局将对自查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