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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消费警示引导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执法支队转载 发布时间:2019-01-29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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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购车前。综合比较4S店的报价,价格相差不大时,看看价格所包含的项目是否有出入,同时还要比较售后服务,最终确定经销商。购车前一定要了解车辆性能、配置,未必高配置就好,要选定符合自身需求车型。

二、购车时。无论是中店内或者在车展上预订或直接购车时,应订立书面合同。应在合同中注明所预订的车型、配置、颜色、购车金额、相关服务价格、交车时间、交车地点等内容,注明违约责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最后,商定并注明所交“订金”或者“定金”的数额。签订合同时要仔细阅读《购车合同》,如发现在涉嫌“霸王”条款,要敢于直接提出。商家无权强制消费者在本店购买车辆保险、贷款购车、挂牌服务。对于商家涉嫌的违法行为,消费者可向当地工商、商务、消保委或者律师咨询、举报。

三、提车时。一是仔细查看经销商提交车辆是否与所购车辆各种配置一样,若不一样,在及时提出更换。二是查验车辆是否有损伤或是有二次喷漆迹象。三是查看是否有随车《车辆合格证》,如无该证将影响到消费者在购车后挂牌。在确保上述无问题后,再签字交款。

四、购车后。要保管好随车的各类凭证,如,购车合同、发票、车辆合格证、三包证书等。

五、维修时。一是依据汽车“三包”规定确定维护保养责任;二是对需要更换的汽车配件应事先征得消费者本人同意,并说明更换理由;三是消费者要对所更换配件进行查看:生产厂家名称、地址、生产日期和外包装是否完整;四是维修完毕后向4S店索要发票和维修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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