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和《安徽省关于〈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皖商改字〔2007〕25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泾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上报的成品油经营企业申请注销(重新申领证书)的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6月10日-14日,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如有异议,请于2019年6月14日前,将有关书明材料邮寄或传真至宣城市商务局商贸流通科。地址:宣城市陵西路17号,邮编:242000,电话:0563-3036351,传真:3022691。
宣城市商务局
2019年6月10日
附件:
序号 |
项目信息 |
原 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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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
类型 |
证书编号 |
加油站名称 |
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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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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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泾县 |
站 |
皖P1090 |
宣城市泾县琴溪加油站 |
开明镜 |
宣城市泾县琴溪镇琴溪村 |
因S322省道拓宽,已迁址重建加油站,申请注销原加油站经营资质,重新申领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