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城市外贸、口岸促进政策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市级外贸、口岸促进政策资金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企业申报,各县市区及市本级园区商务和财政主管部门初审上报,市商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现将拟扶持项目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19年7月2日至7月8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形式、电话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向市商务局反映(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形式、电话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向市商务局反映(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563-3022741 ,电子邮箱:xcdwmyk@163.com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