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汽车销售企业:
为进一步构建消费维权的社会共治格局,努力营造安全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根据《宣城市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宣城市区开展汽车消费投诉公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汽车消费投诉公示工作,建立常态化汽车消费投诉公示制度机制,充分发挥公示的公众监督、信用约束和提示预警作用,促使各汽车经销商落实主体责任,提高诚信守法经营意识,推动汽车消费纠纷的源头治理,进一步构建汽车消费维权的社会共治格局,努力营造安全放心舒心的汽车消费环境。
二、公示范围、对象
宣城市、区两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商务部门受理并办结的汽车消费投诉信息。
三、公示内容
(一)被投诉经营者登记注册信息;
(二)市场监管部门、商务部门受理的被投诉经营者的投诉量;
(三)被投诉经营者的投诉解决信息,即投诉的调解成功率(“达成调解协议”、“消费者撤回投诉”、“协商和解”均视为调解成功)(详见附件1)。
四、公示周期
两个月公示一次,第三个月月初公布前两个月投诉信息。
五、公示渠道
投诉信息通过宣城市市场监管局、宣城市商务局门户网站、信用网站、主流媒体、微信公众号等途径进行公示。
六、救济途径
被公示单位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由被公示单位向消费纠纷处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消费投诉公示内容更正申请表》(附件2),经审核后,于20个工作日内下发《消费投诉公示内容变更申请处理结果告知表》(附件3)确定是否予以更正。
七、联系方式
宣城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分局
联系人:宋任
电 话:2612605
宣城市商务局
联系人:余勇达
电 话:3036790
宣城市市场监管局 宣城市商务局
2019年7月24日
附件1
宣城市区汽车消费投诉公示(2019年度 月至 月)
按投诉量排名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经营品牌 |
被投诉次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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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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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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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调解成功率排名
序号 |
企业名称 |
单位地址 |
被投诉次数 |
调解成功率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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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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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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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汽车消费投诉公示内容更正申请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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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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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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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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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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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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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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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更正的内容及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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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年 月 日 |
注:本表仅用于经营者申请变更涉及其投诉信息的内容。当事人委托他人提出申请的,被委托人应当出具合法的授权委托书以及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
附件3
汽车消费投诉公示内容变更
申请处理结果告知表
申请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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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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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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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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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更正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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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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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示信息单位承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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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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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 |
年 月 日(印章) |
注:此表仅用于消费投诉公示内容变更申请处理使用,委托他人提出申请的按相关规定办理。此表一式两份,一份送达申请变更经营者,一份由承办投诉公示的部门备案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