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单位概况 > 机构职能

宣城市商务局职责和机构调整方案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3-04-13 09:18
[字体:  ]

 

一、关于职责调整

(一)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以及反垄断相关职责划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将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职责划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将融资租赁、典当、商业保理监管职责划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四)市商务局加挂市政府口岸办公室牌子。

二、关于内设机构调整

市政府口岸管理办公室更名为口岸管理科。

调整后,市商务局内设机构6个,即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口岸管理科、对外贸易科、外资外经科(行政审批科)、市场建设科、商贸流通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