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支持发展电商领域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培育县域经济发展新动能,赋能乡村振兴,泾县重新修订出台《泾县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用“真金白银”加大扶持电商发展力度,不断优化电商发展环境。
在推动电商集聚发展方面。《意见》明确支持园区和电商直播基地建设等。对经批准新建或改建符合条件的电商物流园区、直播基地,给予主办方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在完善电商基础配套方面。《意见》明确支持完善物流配送体系、电商网点管护提升、电子商务协会发展。对参与整合、统一配送到村的快递运营企业,按照本年度上下行件数量分档奖励,对实际配送到村的快递数量,每件补贴0.3元给快递物流整合牵头运营企业。单个电商网点按服务成效每年最高可以获得2万元奖励。
在壮大电商主体规模方面。《意见》明确支持支持电商扩大销售规模、电商主体平台推广、电商引进专业人才、电商限上单位培育等。对年网销额100万元及以上进行分档奖励,单个电商经营主体最高25万元。对第三方交易平台年度推广费按比例进行补助,单个电商经营主体最高20万元。
在推动农村电商发展方面。《意见》明确支持农产品扩大网销、农村电商主体培育、区域公共品牌应用、农村电商设施完善、农村电商产销对接。对经省认定的农村产品上行超1000万元的电商经营主体,以及建设改造用于电商发展相关的流通设施设备,分别可以获得最高100万元的补助
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意见》明确支持稳固利益联结机制、脱贫户自主电商创业、出列村网点上行。对电商企业采购农业基地或专业合作社、脱贫户、出列村产品的,按比例最高可获得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在鼓励电商示范创建方面。《意见》明确除上级直接奖补外,对获得“淘宝镇”、“淘宝村”、电子商务示范镇、示范村、示范企业、示范园区等荣誉称号的,另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单项最高20万元。
此外,《意见》还在扩大电商招商引入、强化电商培训交流方面给予资金支持,由县财政设立电子商务专项资金,专款专用、预算管理、按实结算、按程序兑现。(泾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 雷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