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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能力提升年”的实施意见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1-02-18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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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市委四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体会议精神,落实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全面落实,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推动全市政府系统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突出围绕“七比、七提升”,不断提升政治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工作落实能力和廉洁从政能力,以“起跑就是冲刺、开局就是决战”的奋斗姿态,着力“对标沪苏浙、争当排头兵”,推动各项工作有突破、有亮点,实现在全省争先进位,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奋力交出“两个更大”宣城高分答卷。

二、主要举措

(一)比忠诚看齐,在政治建设上提升能力和水平

1. 提高政治判断力。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把握政治大局,增强科学把握形势变化、精准识别现象本质、清醒明辨行为是非、有效抵御风险挑战的能力,在重大问题和关键环节上头脑特别清醒、眼睛特别明亮,时时刻刻跟着党走,遵循党的指示。

2. 提高政治领悟力。开展“每月一主题”政治学习活动,推动个人自学经常化、集体研学规范化、集中培训系统化,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做到对“国之大者”了然于胸,自觉站在党和国家的战略全局、政治大局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

3. 提高政治执行力。坚持同党中央精神对表对标,严守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建立健全高效的制度执行机制,坚决杜绝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现象,让制度管用见效。领导干部要带头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把底线思维贯穿工作始终,强化政治执行的责任担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比以法促行,在依法行政上提升能力和水平

4. 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坚持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确保行政权力在法治框架内运行。强化立法实施后评估工作,及时清理不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5. 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住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五个关口,自觉将决策权力置于“制度笼子”,杜绝“任性”“随意”决策。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6.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等行为,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仲裁工作,提升工作质量和规范化建设水平。

(三)比学习调研,在工作谋划上提升能力和水平

7. 强化政策学习研究。细学深思国家和省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建立重要政策文件学习解读制度,做到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认真做好上级政策与宣城实际的结合文章,及时抢抓发展新机遇,积极寻求发展新空间,深入挖掘发展新项目。

8.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坚持将调查研究作为谋事之基、成事之道,问计于民、问政于民、问需于民,不断提升科学决策水平。突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产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招才引智、中心城市建设、乡村振兴、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民生改善、统筹发展和安全等重点工作,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真正把情况摸清楚、把症结分析透,研究提出破解难题、改进工作的实招硬招。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行调研,拿出真实可信、务实有效、对工作全局有重要指导作用的调研报告。

(四)比改革创新,在创新发展上提升能力和水平

9. 对标对表更新思想观念。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对标沪苏浙、争当排头兵”推进宣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宣发〔2018〕33号)文件精神,持续开展思想观念对标提升行动,学习借鉴长三角地区先进经验做法,力争在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取得实质性突破,不断提高改革攻坚能力。运用改革思维、创新手段,以建设苏皖合作示范区为着力点,深入谋划推进“一地六县”合作区规划建设。

10.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认真落实并高质量完成市委确定的年度各项改革任务。对形成初步成果的改革事项,强力加快推进;对承担试点的改革事项,加强跟踪评估;对等待上级出台文件的改革任务,提前对接谋划。持续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等一系列重点改革,以改革红利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11. 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建设国家级创新型城市为统揽,以全面深度融入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为主线,促进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人才链“四链合一”,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加快构建具有宣城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

(五)比优化服务,在发展环境上提升能力和水平

12. 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和集成落实,减少环节、精简材料、优化流程,推动惠企政策直达企业、快速兑现。出台《提升营商环境打造“徽常满意”服务品牌三年行动方案》,全面推进“一网通办”建设,利用政务信息化推进政府管理服务流程再造,推动全市营商环境和竞争力指标领先全省、比肩沪苏浙。

13. 强化惠企便民服务。创新“互联网+服务”手段,统筹推进“智慧宣城”“数字宣城”建设,完善7×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服务机制,让群众和企业办事更加便捷。聚焦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就业、养老、扶幼、社区服务、物业管理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把政策和有限的资源、资金最大限度地用到持续改善民生、保护群众利益、补齐补强短板上,不断提高公共服务共享水平。高质量完成省定民生工程和市政府民生实事,提升群众满意度。

   (六)比担当实干,在攻坚克难上提升能力和水平

14. 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政府系统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政府系统全体人员的终身课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政府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15. 排查化解突出问题。认真排查梳理本地本单位长期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普遍问题和突出问题、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关键环节、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迫切需要改革创新的重点领域、工作推进和作风建设中的短板不足,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实行挂图作战、台账管理,聚焦聚力、集中攻坚,逐项对账销号。

16. 全力以赴履职尽责。政府系统广大干部要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真抓实干、守责尽责,杜绝“责任下移、矛盾上交”。着眼新阶段、新形势、新要求,精心谋划工作,全力推进工作见先进就争、见红旗就扛。健全完善分工负责、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等制度,严格执行调度推进、督查问效等制度,强化“四不两直”督查,完善第三方评估、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等督查方式,推动工作及时、高效、优质落实落地。

(七)比勤政廉政,在拒腐防变上提升能力和水平

17. 自觉践行“一线工作法”。认真落实“无会周”集中招商、重大项目集中开工竣工和领导干部联系重点企业发展、重点项目建设等制度,做到领导在一线指挥、决策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以项目建设新突破实现经济社会新发展。

18. 持续深化基层减负。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委有关规定,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围绕减量提质,加强精文减会和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源头管理,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19. 弘扬艰苦奋斗精神。严格财务管理,精打细算、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为民惠民上、用在促进高质量发展上,以政府的“紧日子”换来百姓的“好日子”。

20.强化廉政风险防控。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和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严防群众身边腐败,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市政府适时召开动员会,部署“政府能力提升年”各项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各直属机构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细化、实化实施方案,迅即开展有关工作,并将方案报市政府。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11月)。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各直属机构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结合实际扎实开展“七比、七提升”活动,设计载体、全面推进、取得实效。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全面总结“政府能力提升年”的做法、经验和成效,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立行立改、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并将总结报市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府能力提升年”活动在市政府党组领导下开展,市政府适时听取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各直属机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市政府负责同志发挥“头雁效应”作表率、带队伍,切实加强对分管部门开展情况的督查检查。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各直属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全程推动、跟踪问效。

   (二)强化工作机制。建立市政府负责同志联系县市区、市直重点部门机制,市政府负责同志根据联系工作安排表(见附件),每季度开展一次督促、检查。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市政府办公室定期梳理各地各单位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宣传推广、组织学习借鉴。建立督查督办机制,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七比、七提升”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地各单位要对本地、本系统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消极应付、推进缓慢的,予以通报批评。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各直属机构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注重统筹兼顾。“政府能力提升年”各项工作与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相结合,与本地本单位重点工作相结合,与争取国家和省督查激励相结合,体现到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群众满意度上来,做到统筹兼顾、有机融合,两不误、两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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