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宣城市农村电商民生工程绩效评价自评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月21日至1月2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宣城市商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63-2710186)、反映。
附件:宣城市农村电商民生工程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2021年1月21日
现将《宣城市农村电商民生工程绩效评价自评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月21日至1月2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宣城市商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63-2710186)、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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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