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企业宁国市吴越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正式进入商务部确认取得国外标准认证或注册的医疗物资生产企业清单(“白名单”),成为宣城首家进入该“白名单”的企业。自此,宣城企业有了第一张向欧盟出口医用口罩的“特别通行证”。
在全球疫情持续蔓延的特殊时期,为有效支持国际社会共同应对全球公共卫生危机,保证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出口秩序,进一步加强防疫物资监管,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2020年第1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疫物资出口质量监管的公告》(以下简称12号联合公告),并已正式实施。12号联合公告要求非医用口罩和医疗物资应当符合我国质量标准或国外质量标准。相关部门对非医用口罩出口采取“黑、白名单”+“声明”加强质量监管措施:一是非医用口罩出口实施“黑、白名单”,二是出口方和进口方共同声明。根据公告,自4月26日起,产品取得国外标准认证或注册的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的出口企业,报关时须提交电子或书面声明,承诺产品符合进口国(地区)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海关凭商务部提供的取得国外标准认证或注册的生产企业清单即“白名单”(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网站动态更新)验放。
“白名单”是商务部确认取得国外标准认证或注册的医疗物资和非医用口罩生产企业清单,“黑名单”是市场监管总局提供的国内市场查处的非医用口罩质量不合格产品和企业清单。对“黑名单”企业,海关不接受申报。除了“白名单”企业,非“白”非“黑”企业符合中国质量标准的,也可以申报。
12号公告发布后,非医用口罩和部分医疗物资出口企业申请加入“白名单”的需求剧增。我局对照梳理的医疗物资企业名单,会同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第一时间联系相关企业,一方面帮助企业积极争取进入“白名单”,指导已办理国外标准认证或注册的企业提交相关表格和证明材料,及时提交上级商务部门审核。另一方面加强政策解读,指导企业通过有资质的机构开展国外标准认证或注册,帮助企业提升开拓国际市场的竞争力。截至目前,我局已推荐14家企业申报“白名单”。下一步将根据审核意见指导企业进一步完善资料,争取更多企业进入“白名单”,助力为我市医疗物资企业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