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推动集聚发展
建筑面积≥ 8000 ㎡且入驻面积率≥ 60%的电商产业园区,给予最高 100 万元补助。
新建面积>5000㎡,投资总额>500万元且为10家以上电商企业配送的快递处理中心,给予50万元奖励。
对入驻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的电商和快递企业,最高给予20万元租金补助。
②支持平台建设
国内外知名电商企业、物流快递企业在我市投资,可实行“一事一议”。
使用面积> 2000 ㎡、软硬件投资>100 万的电商公共服务平台,最高给予50万元补助。
③扶持主体升级
年度销售额首次达到500万元、1000万元的电商企业,分别给予5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次年网络销售额增幅超过30%,再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快递企业年收派量超过400万件、800万件,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一次性补助。
④培育服务企业
专业从事电子商务金融、信用、数据、代运营的服务企业,年度市内入库税收达一定数额,最高给予30万元奖励。
⑤力助跨境电商
鼓励企业在境外投资设立或租用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面积达3000㎡以上且年进出口额>1000万美元的,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
⑥完善配套服务
当年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物流快递配送中心分别补贴资金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