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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诚信宣传教育活动暨“诚信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

阅读次数: 作者:商务执法支队 信息来源:转发 发布时间:2017-06-10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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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商务局:

现将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诚信宣传教育活动暨“诚信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宣政办秘【2017】11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有针对性地抓好诚信宣传教育活动。

附: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诚信宣传教育活动暨“诚信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

 

                                  宣城市商务局

                                2017年6月10日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7年度诚信宣传教育活动暨

“诚信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推动“信用宣城”建设,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引导社会各界增强诚信意识,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2017年度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和为期一周的“诚信宣传教育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凝聚诚信力量 共建信用宣城”

二、活动内容

(一)2017年度诚信宣传教育活动

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宣城市2017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宣创建指〔2017〕19号)、《2017年宣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目标考核任务的通知》(信用办〔2017〕1号)要求,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主题突出、富有特色的诚信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诚信体系建设知晓率。

(二)“诚信宣传教育周”活动

6月19日—6月25日为“诚信宣传教育周”。期间,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印发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标语等方式,集中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其中,重点内容如下:

  1. 开展诚信宣传教育进乡镇、进社区、进住户普及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宣州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2. 开展诚信宣传教育进学校活动(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各县市区政府)。
  3. 开展诚信宣传教育进企业活动(责任单位: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市经信委)。
  4. 开展“6.14信用记录关爱日”、“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市人民银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5. 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络等载体,采用新闻、专题等形式,深入报道诚信宣传教育周活动,进一步提高市民知晓率和社会满意度(责任单位:宣城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

三、活动要求

  1. 请市发改委、市人民银行、市工商质监局、市商务局、市安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环保局、市教体局、市住建委、市信息办、各县市区政府分别制作1块诚信宣传教育展板,市国税局和市地税局共同制作1块诚信宣传教育展板,展板宽1.79米、高1.2米,于6月13日前送至市信用办。
  2. “诚信宣传教育周”活动结束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将活动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结合图片和统计数字)形成总结材料,于6月28日前将报市信用办,纸质版加盖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
  3. 为便于日常工作联系和信息报送,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联络员抓紧加入“宣城市诚信建设群”,QQ群号:226397396。
  4. 各地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情况将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市信用办联系人:黄蓉,联系电话:3022650、18005637025,电子邮箱:1970936218@qq.com

 

 

 

                                                  2017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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