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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网友:农贸市场每天私人收取摊位费问题

阅读次数: 作者:办公室 信息来源:宣城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16-10-25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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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6732347网友提问:农贸市场老经营户的无奈:2014年,为了响应政府号召,我们干鲜调味的十多位经营户撤出了老农贸市场,并在临时农贸市场扎根,当时的临时农贸市场管理者为宣城工商所,深知我们这批老经营户的不易(搬来临时农贸市场后生意确实不好做)就把每年的摊位费给了优惠价,各位经营户都很满意。现如今,临时农贸市场的管理权被移植私人手上(双桥百汇农贸市场的老板) 今年的摊位费涨了一倍!并且只针对我们这批老经营户(干鲜调味) 让我们这批方面响应政府号召的老经营户很是不能接受,因为临时农贸市场每日的零售额比老农贸市场相差很多,并且人流分散太多,如今摊位费又涨价,请求原来的工商所出面协调此事情。

  346732347网友,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第143号《宣州临时市场整治工作专题布置会议纪要》明确规定:“宣州临时市场的市场所有权归宣州区人民政府;市场经营管理权由宣州区人民政府通过引入社会化管理模式,经公共资源交易部门备案后交由安徽中合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宣城农批市场)承包经营管理。赋予安徽中合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宣城农批市场)负责对宣州临时市场及市场周边的监管职责,宣州区政府、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等有关单位按照职权分工予以全力指导、支持、配合。”

 市商务局在市场方面的职能是: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建设工作。按照“三定方案”,我局既没有对安徽中合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的管辖权力,也没有对市场管理收费的监督管理职责。按属地管理和所有权归属,请您与宣州区政府联系。

 谢谢您对商务工作支持,欢迎对我局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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