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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商务执法支队:

    为进一步加强商务信息工作,充分调动局机关信息报送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推动信息报送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扩大商务工作影响力,发挥政务信息服务决策促进发展的重要作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信息报送内容

    重点报送以下方面信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精神情况;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推进情况、重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经济运行分析、重点项目及专项工作进展情况;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典型做法、成功经验等;群众普遍关心的商务经济发展重、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涉及应急管理、政务公开等方面的动态活动信息等;调转促工作情况和创新性工作举措等。

    二、严格信息报送时效

    除综合性信息外,一般工作动态信息需在工作开展后3个工作日内报送。约稿信息按照约稿通知要求的时限按时报送。突发性事件等紧急信息,必须第一时间报送并做好跟踪报告。做到快速采编、撰稿,快速传递,快速报送。

    三、提高信息采编质量

    力求报送信息所表达的问题突出中心、抓住重点、关注热点、反映难点,同时要确保信息内容正确、全面,文字表达准确、精练。避免报送简单罗列统计数据,不归纳、不概括、不分析等内容空泛的信息。领导出席的重要活动新闻原则上须配发相关图片。

    认真撰写约稿。为切实增强信息工作的针对性,对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指定内容、限定时限等方式进行的书面约稿,各有关承办科室要高度重视,指派专人高质量按时完成,原则上一般约稿任务报送不超过5个工作日,综合性约稿任务报送不超过10个工作日。

    四、畅通信息报送渠道

    一般政务信息都通过市政府政务OA邮箱向市委、市政府办信息科报送,原则上不再接收纸质信息文稿。在局门户网站和局政务信息公开网发布信息通过登陆相应网站后台上传处理。

    向宣城日报社、宣城新闻网、省商务厅网站,省级有关部门、国家级报刊报送的各类信息、参阅材料按照相应渠道报送。涉密信息按机要通道传递。

    五、规范信息审核制度

    按照谁主管、谁审签、谁负责。各科室人员报送的信息,须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送。对重要信息和敏感信息,需经局主要领导审签后上报。

    在局网站发布的信息,经审核后由各科室自行上传;报送市委、市政府及省商务厅等上级部门的信息,经审核后,由办公室统一上报。

    六、建立信息考核奖励制度

    信息工作实行量化记分制,每月报送的信息不得少于确定的目标任务(见附件一)。以报送信息数量和被采用情况以及获得领导批示情况作为记分标准(见附件二)。信息报送情况每季度通报一次并作为年度评先评优依据。

    附:1.市商务局2016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及报送任务清单

  1. 市商务局信息工作考核计分标准

 

 

                           2015年12月29日

附件一                    
市商务局2016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及报送任务清单
信息公开栏目及报送渠道 任务要求 信息量 任 务 分 解 备  注
办公室 市场科 商贸科 外贸科 外资科 审批科 执法支队
一、报市委办信息(市委办信息科) 不少于10条/月 11 2 2 2 2 2 1 ahxcxxk@163.com
二、报市政府办信息(政府办信息科) 不少于10条/月 11 2 2 2 2 2 1 政务OA邮箱
三、报商务厅信息 不少于5条/月 5 1 1 1 1 1      
四、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市政府门户网
    1.领导活动 不少于10条/月 10 2 2 2 2 1 1  
    2.人事信息 更新频率/季度 1 1              
    3.政策法规(业务文件、政策发布及解读) 更新频率/月 4   1 1 1 1      
    4.行政执法(审批、确认、其他) 不少于10条/月 10           10  
    5.规划计划   5 1 1 1 1 1      
    6.信息公开专题   1 1              
    7.商务预报   10     10          
    8.招商信息 及时更新                 招商办公室负责
    9.廉政建设   1 1              
    10.教育活动专题   4 4              
    11.“双打”工作专题   4             4  
五、商务局门户网站                    
    1.工作动态 不少于18条/月 18 3 3 3 3 3 3  
    2.诚信建设   3     1       2  
    3.领导讲话   2 2              
    4.办事服务 不少于10条/月 10           10   政务中心窗口负责
    5.通知公告   5 5              
    6.县区动态   5 5              
    7.政务互动(咨询建议) 更新频率/月 1 1              
    8.党务公开 及时公开 1 1             党办负责
六、新闻媒体投稿、约稿、新闻发布等 临时安排                  
七、专项调研材料、市委、市政府约稿 分管领导牵头完成                  
八、报市人大、政协信息 临时安排                  
九、其他信息 临时安排                  
    111 30 10 21 10 9 32  

附件二

市商务局信息工作考核计分标准

宣传媒介

计分标准(分)

报刊(全国发行)

国家级

50(《人民日报》、《中国商报》等)

省  级

40(《安徽日报》等)

市  级

20(《宣城日报》等)

简报

国家级

省  级

市  级

被国务院采用,《国办信息》单用每条40,综合每条30;

被省委省政府采用,《政务要情》、《信息参考》单用每条30,综合每条20;

被省商务厅《一周动态》采用,单用每条20,综合每条10)

被宣城市委、市政府采用,《宣城工作》、《宣城信息·工作交流》单用每条20,综合每条10;《宣城信息·要情专报》单用每条20,综合每条10;

以上信息获各级领导批示的,双倍积分。

网站

省部级

30(商务部)、30(省委、省政府)

25(省委组织部、省纪委等单位)

市厅级

10(省商务厅)、10(市委、市政府)

局域网

5(本局)

注:同一条信息以最高分计分值,不累加和重复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