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修订后的公共服务清单已按程序公示并经市政府审定,现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1.市商务局(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公共服务清单
2.市商务局(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公共服务指南
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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