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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科商经信局布置“五一”期间和汛前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

阅读次数: 作者: 信息来源: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2-04-28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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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根据县安委会《关于开展“五一”期间和汛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泾安〔2022〕8号)要求,泾县科商经信局下发通知要求各相关企业切实加强“五一”期间和汛前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企业要清醒认识到企业安全生产面临的复杂形势和不确定因素,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逐级落实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紧盯抓牢关键节点和薄弱部位,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行为,全面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是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汛前和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按照市商务局宣商〔2022〕51号和县安委会泾安〔2022〕8号有关文件精神,深化重点行业领域、重点环节开展节前隐患排查整治。对商超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火灾防控重点整治,供电、通信企业要加强在建施工工地和有限空间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一般工贸企业要加强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和电梯等机械、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关闭不需要的电、水、气开关,确保运行安全。同时,做好汛前的防汛排险工作,将安全隐患遏止在萌芽状态。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节前开展一次专项检查。

三是认真做好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企业负责人在岗带班、外出报备制度。遇有重要紧急情况,及时请示报告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要建立舆情应对机制,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迅速出动,全力救援,确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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