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单位权责清单(2020年新版)已按程序公示并经市政府审定,现予以公布。
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行政复议、监督检查等作为共性权力,不列入部门权责清单。
2、行政奖励事项由市委、市政府另行研究公布。
3、未列入权责清单的行政规划事项,作为部门内部管理事项。
二、我单位修订后的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0年新版)已按程序公示并经市政府审定,现予以公布。
三、我单位修订后的公共服务清单(2020年新版)已按程序公示并经市政府审定,现予以公布。
以上调整后予以公布的权责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公共服务清单,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1.宣城市商务局(市贸促委)权责清单(2020年新版)
附件2.市商务局(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保留事项清单
附件3.市商务局(市贸促委)调整后公共服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