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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委编办“四举措”扎实推进 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工作

阅读次数: 作者: 信息来源:市委编办 发布时间:2020-08-12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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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委编办严格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及上级机构编制部门关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相关政策精神,积极探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新思路、新方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提升事业单位登记监管效能。

一是规范事业单位年报公示。总结往年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经验,及时发送《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提示单》,随单附规范文本、网上申报操作指南、常见问题解决方法等。严格“双审核”制度,由举办单位对下属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进行真实性、合法性、保密性审查,由登记管理机关对年报进行格式审核,对不齐全、不规范、不准确的一律退回,并要求限期整改,年报公示质量得到大幅提升,有效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是做到登记信息网上抽查全覆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会同相关科室建立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信息比对制度,制作登记信息实时台账,将法人证书刊载内容与机构编制文件、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系统、事业单位实际住所、年度报告内容进行充分比对,重点核查刊载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开办资金、宗旨和业务范围、有效期等信息,与实际不符的或办理登记不及时的,建立问题台账,向其发送整改通知书或催办提示单,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办理设立、变更、注销等登记手续,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三是落实举办单位管理责任。借助举办单位力量加强登记管理工作,通过向举办单位抄送整改通知书、催办提示单,对事业单位存在的不规范行为进行提醒,由举办单位组织并督促下属事业单位进行整改,有效解决了少数事业单位久拖不决的问题,建立健全与举办单位的联合监管机制,实现监管常态化,实现事业单位自觉规范、主动规范,有效增强法人证书的严肃性和法律效力。

    四是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加强和完善登记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加大宣传培训力度,通过电话、QQ和现场一对一培训等形式答疑解惑,不断升级优化登记业务流程,精心制作简单明了、图文并茂的操作指南,通过主动发送提醒单、一次性告知、“全事项”网上办理、压缩审批时限、现场立时办结等方式,大幅降低行政成本,提高申报准确率,实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最多跑一次”、“乐于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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