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规定的时限内接受处罚,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企业将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接受多部门的联合惩戒。以后,不仅贷不了款,还会限制乘坐高铁、飞机,高消费和出境,连出国旅游都不行。你自己掂量掂量,划不划得来?”近日,在安徽省,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稽查局办案人员在查处一起隐瞒销售收入逃避缴纳税款案件时约谈了被执行人老陆,向他宣讲上了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严重后果。
“想不到逾期不缴纳税款会上‘黑名单’,而且后果这么严重。做生意最重要的是信誉,为了逃避欠缴税款,企业信用被影响,实在不划算。”本来想着以公司经营困难为借口缓缴税款的老陆在税务人员的提醒后,思前想后觉得承受不起被列入“黑名单”并被联合惩戒的后果,多方筹款,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欠缴的700余万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纳入库。
点评:税收违法“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制度的实施,增加了纳税人的违法成本,消除了违法纳税人企图采取拖延等手段逃避缴纳税款的侥幸心理,促进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同时,信用修复机制也给企业提供了自我救赎的机会,刚柔并济推动税法遵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