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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电商振兴乡村提升工程自评报告

阅读次数: 作者:商贸流通科 信息来源:商贸流通科 发布时间:2019-09-18 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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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宣城市电商振兴乡村提升工程绩效自评情况的报告

 

 

 

安徽省商务厅:

根据《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电商振兴乡村提升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皖商办建函〔2018〕381号)要求,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市认真开展自评,现已完成自评工作,经量化打分,我市电商振兴乡村提升工程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专此报告。

 

 

 

2018年12月14日

 

宣城市电商振兴乡村提升工程绩效评价

自评报告

 

近年来,宣城市紧紧围绕“电商安徽”、“电商宣城”建设,立足我市生态和特色资源优势,优体系、育能力、铸品牌,推进农村电商全覆盖巩固提升,助力乡村振兴,带动了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县域电商经济快速发展,根据《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电商振兴乡村提升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皖商办建函〔2018〕381号),我局对照绩效评价指标,认真开展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宣城市商务局 宣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宣城市2018年电商振兴乡村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宣商〔2018〕74号)》文件规定,全市电商振兴乡村提升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推进全市县域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农村电商物流配送中心和乡村电商服务网点(以下简称“两中心、一站点”)建设和巩固提升,增强农村产品上行服务能力,促进农村产品网销上行,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全市建设完成7个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7个县级电商物流配送中心、765个乡村电商服务站点。

目前,我市已全面完成该项民生工程年度目标任务,建设了7个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7个农村电商物流配送中心,769个农村电商服务网点(宣州区新增4个农村社区网点),初步建立起农村电商公共服务网络。1-11 月份,我市上行农村产品网销额24.2亿元,农产品网销额15.1亿元,同比增长15% 。

二、一级指标投入满分20分(自评得分20分)。

二级指标项目申报管理(得15分)。(1)奖补政策合规性。我市除掉广德、绩溪两个国家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外,均按照《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商务厅关于2018年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全覆盖奖补政策的通知》(财企[2017]1404号)要求,制定了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物流配送中心、乡村电商服务网点奖补政策,分别得2分,共得6分。(2)项目申报符合性。制定了《宣城市农村电商全覆盖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各县市区均制定了实施方案,得1.5分;实施方案分四个阶段明确了工作步骤和进度安排,得1.5分;给与奖补的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物流配送中心、乡村电商服务网点,申报资料和条件符合出台的相关政策要求,分别得1分,共得3分。(3)审批程序规范性。五个非国家示范县商务部门对项目实施申报材料进行了规范审核、按程序确定了项目承办单位,市商务局定期相关项目建设和资金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反馈省商务厅,每项得1分,共得3分。

二级指标资金落实(得5分)。(1)奖补资金到位率。各县市均按照相关规定发拨付资金,预计12月底,我市奖补资金将全部拨付,得2分。(2)奖补资金到位及时率。到位及时率为100%,得3分。

三、一级指标过程满分20分(自评得分20分)

二级指标项目管理(得12)。(1)管理制度健全性。市县两级成立了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就相关工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专人负责,得2分;相关县市区建立了工作机制和财务管理制度,对“两中心、一站点”建设和运营进行规范管理,得3分。(2)制度执行有效性。2018年县市区商务部门经常通过会议、现场、微信工作群等实施调度和检查5次以上,得2分;市级商务部门对项目现场进行指导和检查,得1分;对项目拨付符合程序并进行公示,得2分。全年未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3)项目验收合规性。县市区按照要求对“两中心、一站点”全覆盖项目建设情况进行验收初核,得1分;“电商宣城”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对全市电子商务进农村全覆盖工作进行验收的通知》,组成四个组,对七个县市区开展了验收,得1分。

二级指标财务管理(得8分)。(1)会计核算规范性。具有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得2分;建立了资金专账,专款专用,得1分。(2)资金使用合规性。按规定及时、准确拨付项目实施单位奖补资金,手续完备,得1分;资金支付凭证合规,不存在大额现金支付、不合规票据支出,得2分。未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套取资金。(3)监督检查有效性。县市区均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保障资金安全及规范资金管理,得0.5分;省纪委驻省商务厅纪检组来我市泾县开展了专项检查,市县商务部门也多次开展督查调研,得0.5分;对项目组织开展了绩效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得0.5分;针对市县民生办对县电商振兴乡村提升工程开展督查检查情况,及时按要求整改、落实到位,得0.5分。

四、一级指标产出满分30分(自评得分30分)

二级指标项目产出(得30分)。(1)目标任务完成率。乡村电商服务网点目标任务765个,完成769个(宣州区新增四个农村社区站点),完成率100%,得10分。(2)完成时效性。我市绩效自评报告12月15日完成,得10分。(3)建设规范性。我市各县市区公共服务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和乡村服务网点均按照《安徽省电子商务进农村全覆盖建设规范和工作指引》要求建设,通过了省、市验收组验收,得10分。

五、一级指标效果满分30分(自评得分30分)

二级指标项目效益(得30分)。

(1) 社会效益。全市电商服务网点已实现全覆盖,包括109个贫困村,得3分;通过项目实施,积极开展电商扶贫,做法得到省商务厅肯定和好评,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摸排收集了18个电商促进贫困户增收的案例,部分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刊登报道,绩溪县“电商企业+基地(合作社)+贫困户”的电商扶贫信息被国家扶贫办采用, 泾县安徽云岭星火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获评“2018中国农村电商致富带头人”,全省仅两人获选。安徽云岭星火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获评我市2018年度“优秀产业脱贫案例”,此项得3分;全年更新市商务局网站民生工程栏35条,《宣城电商E路前行》被宣城日报头版报道,并被人民网、新安网等国家、省媒体转发,绩溪、泾县、广德等县的电商发展经验多次被安徽日报采用,本项得满分3分。全年商务部门组织开展了2018皖东南名品展销会、“2018年皖东南名品展销会走进长三角—杭州站”活动,县市区商务部门联合农委部门广泛开展农村产品电商促销活动,此项得满分2分。

(2)经济效益。我市积极开展开展农村电商示范镇、示范村建设,除已经申报获批的,还积极培育申报新增镇、村,2018年泾县、广德、绩溪三县被评为全省2017年度电子商务进农村全覆盖工作先进县,其中绩溪、广德为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4个乡镇被评为示范镇,10个村被评为示范村。广德县桃州镇山关村、泾县丁家桥镇李元村和小岭村和红星社区入围2018年度中国“淘宝村”,全省仅8村(社区)入围,继2017年之后我市“淘宝村”数量继续占全省半数。电商全市涌现出“壳壳果”、“味!你好”、“旌玉屏”“傅家老屋”、“徽风印象”等一批知名本地电商企业和网商品牌。经过摸排汇总,截至11月底,全市上报的拟申报2018年度农村电商示范镇8个、示范村24个、示范点37个,各地的资料申报准备工作正在积极准备。1-11月份全市新增农村电商经营主体638个,已培育年网络销售额超1000万元的农村电商经营主体16个,年网络销售额超100万元的农村电商品牌22个,培育开展网销的“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企业34家,“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企业在线销售数量达103个、培育具有涉农省级以上商标品牌企业在线销售20家、农村电商服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59人,初步估算人均收入3954元。

(3)可持续影响。我市制定并印发了《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全市电子商务和快递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支持奖补资金269.2万元,各县市区制定了相应政策,从重点支持农村电商全覆盖巩固提升、电子商务与快递业集聚发展、农村产品上行、农村电商经营主体培育、电商精准扶贫等,激发电商创业创新活力等方面促进农村电商发展,得3分;全年共组织开展农村电商培训超过7800人次,其中实操3369次,培训贫困人口1099人次,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电子商务进农村让广大村民接触到互联网知识,开阔了思维,从知电商,学电商,操作电商,村民间互帮互助,比学赶超氛围浓厚,带动了乡风文明,促进乡村振兴。得3分;市分管领导对农村电商发展非常重视,主持召开全市农村电商全覆盖巩固提升推进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得3分 (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相关县市区多次模拟对“两中心、一站点”进行民意调查,最近抽查,知晓度、满意度均为100%,此项自评得分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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