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 曹** | 浏览量 | 2563 | 问题类型 | 咨询 | 信件状态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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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餐馆复工 | ||||||
信件内容 | 咨询:我在宣州区经营一家餐馆,大致10人规模,想了解复工复产要办理哪些手续和流程。 | ||||||
来信时间 | 2020-03-18 14:40:56 |
回复时间 | 2020-03-18 14:48: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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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商务局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0-03-18 14:48:51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
回复时间 | 2020-03-18 16:55: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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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商务局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尊敬的网友: 您好!根据宣城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第10号)《关于积极推进餐饮业复工营业的通告》,全市餐饮经营场所自3月10日起允许开展堂食服务,但必须遵守以下疫情防控要求: 一、餐饮单位承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其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全面负责,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工作职责,确保防控制度、员工排查、防疫物资、场所管理、宣传教育、食品安全等六个到位。 二、全面禁止非法食用、交易野生动物的行为;严禁圈养、宰杀、制售活禽;食品加工制作全过程要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 三、暂停各类集体聚餐(宴席)活动。 四、推行“安康码”管理,实行“绿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进店消费;“黄码”和“红码”人员不得进入。未测量体温、不戴口罩者不得进入。除就餐时间外,用餐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用餐完成后必须及时佩戴口罩,离开座位必须戴口罩。用餐人员用餐完成后,餐饮单位应立即对相关桌椅进行消毒。 五、大堂减少桌椅摆放,餐桌实际使用数量不超过平时的50%,餐桌间距不小于 1 米;大堂长条桌同排隔位相坐,对面错位相坐;圆桌隔位相坐,面对面距离不少于 1 米;包间(包厢)只开一桌,顾客隔位相坐,面对面距离不少于 1 米;不得拼桌,每桌人数不超过 10 人。 六、用餐人员要文明就餐,提倡分餐、使用公筷公勺,防止交叉污染。 请您根据通告要求组织复工营业。谢谢。 |